中評社北京8月28日電/7月19日,由山東省濟南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山東局原局長邵先敏涉嫌受賄犯罪一案,在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起訴書指控:2010年至2014年,被告人邵先敏利用其擔任中冶山東局副局長、局長,分管下屬公司和負責中冶山東局全面工作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礦權轉讓、資金撥付、職務晉升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現金、黃金、購物卡,共計折合人民幣291萬餘元。
退休前落馬受審
2017年5月,山東省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邵先敏決定逮捕。一年後的7月19日,他出現在濟南市中級法院第五審判庭上。此時,如果沒有因涉嫌受賄犯罪被訴上法庭,他將滿載榮光、順利退休。
7月19日上午9點剛過,儘管離法院公告的開庭時間還有20多分鐘,但濟南市中級法院第五審判庭內已是人頭攢動,包括被告人家屬在內,前來旁聽的達90餘人。
9點30分,審判長宣布開庭,中等身材、平頭,身著灰色短袖、藍色褲子的被告人邵先敏,被兩名法警押上法庭。這是邵先敏去年落馬後首次出現在公眾面前。
邵先敏進入審判庭時,情不自禁將目光投向旁聽席,像是在尋找什麼人。儘管旁聽席上幾名家屬朝其招手示意,但他表情平靜,站在兩名高大的法警中間,顯得黯然神傷。
按照庭審程序,審判長首先向邵先敏核實個人信息等基本情況,並向其申明有自行辯護等權利。履歷顯示:邵先敏,男,1958年2月生,青島城陽人。22歲參加工作,先後擔任中冶山東局測量隊隊長、規劃發展部主任、副局長、局長。此時,如果沒有因涉嫌受賄犯罪被訴上法庭,他將滿載榮光、順利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