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供養的城鄉特困人員(城市特困人員和農村五保對象),按低保標準的40%上浮。
●家庭中有重大疾病的,按低保標準35%上浮救助標準。
●對重度殘疾人,按低保標準30%上浮救助標準。
●民政部門管理的傳統救濟對象和經戶籍政府僑務部門認定的歸國華僑和僑眷,按低保標準的25%上浮救助標準。
●60周歲(含)以上老年人、16周歲及以下未成年人,按低保標準的20%上浮救助標準。
●60周歲以下達到退休年齡人員,以及完全喪失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按低保標準15%上浮救助標準。
臨時補貼
根據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鈎聯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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