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中)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台灣民眾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不違反兩岸條例,但會推動修法要求主動申報,否則處以行政罰鍰。(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9月7日電(記者 倪鴻祥)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6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台灣民眾領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不違反兩岸條例,但會推動修法要求領用居住證者返台主動申報,或可委託他人代辦,否則處以行政罰鍰。陸委會目的在於掌握資訊,但能有多少強制力有待觀察。
陸委會6日下午舉行記者會,針對中國大陸對台31項措施所採因應策略提出實施成果報告,同時回應大陸開放台灣同胞申請居住證等問題。
陸委會強調,申請居住證者返台要主動申報,否則被舉報確認,會處以行政罰鍰。主要是,台灣官方無法掌握赴大陸經商、工作者確切人數。例如民眾去香港、澳門旅遊,若是輾轉進入大陸旅遊,或從海外其他國家轉進中國大陸,蔡政府根本無法掌握。
陸委會私下指出,馬英九執政八年,兩岸關係融洽的時期,也沒有在大陸台商的確切人數,當時陸委會、海基會曾向陸方詢問台商人數,但也只得到一個概略的推估,沒有明確的統計數字。學界的推估與外界宣傳也存在落差,甚至取得大陸身分證的台胞,除非當事人承認,或者遭人舉報,否則蔡政府也是毫不知情。
陸委會這次針對大陸對台31項措施提出警告,並表示要規範領用大陸居住證的台胞,目的在切割兩岸關係,但就算要限制居住證持有者在公法上相關的權利義務,也必需先掌握相關資訊,否則會產生嚴重的不公平,容易引發更大的民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