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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有足夠的力量推動23條立法,還等什麼? |
中評社香港9月18日電(評論員 魯燦)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7月17日公佈考慮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並給予三星期時間限其在8月7日前作書面申述,後來還應其要求,先後三次將申述期限延後到9月4日、9月11日及9月14日。書面申述的期限預定在9月14日下午5時屆滿。而之前在香港外國記者會公開宣揚港獨的該黨召集人陳浩,天14號上午就向傳媒發訊表明“香港民族黨”暫時未提交任何申述,其後則以逾時的輕蔑方式提交“申述”且意圖再度拖延。
特區政府在取締一個明顯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的非法組織“香港民族黨”方面的耐心是足夠了,但是能改變其港獨立場嗎?能阻止其背後政治勢力的教唆與慫恿嗎?
毋庸諱言,港獨勢力近年頗有些“甚囂塵上”。如果說,港獨勢力的籌組、發展與國際反華政治勢力的教唆、慫恿、支持關係密切的話,能夠“甚囂塵上”則與香港特區長期未能履行自己的憲制責任就涉及國家安全的23條立法密切相關。
我們們認為,與其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以香港目前的條件,根本不需要繼續等待所謂23條立法的“有利條件”:因為,現在香港就具備最為有利的條件!
首先,香港社會的反“港獨”輿論已經佔絕對優勢。根據民調,“港獨”不僅在成年人中遭到壓倒性反對,即使在原先支持度較高的年輕人之中,也是大幅狂跌。
其次,香港社會通過“旺角暴亂”、“港獨”等嚴重干擾香港社會安定與經濟運行的重大政治事件,已經充分認識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