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2日電/21日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聯合發布《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為進一步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持科技創新,將提高企業研究開發費用(下稱: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
專家表示,提高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有助於更精准為企業科技創新進行減稅,對於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原有稅法規定企業所得稅應繳總額=收入-費用,原先企業研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50%加計扣除,也就是說,本來1億的研發費用,按照1.5億的研發費用進行扣除,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下降5000萬。
如果按高科技企業15%的所得稅稅率計算,所有費用都可以足額扣除的情況下,等於企業少繳納所得稅5000x15%=750萬元。
現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等於5000萬變成了7500萬,企業少繳納所得稅變成了1125萬元,新政後減稅375萬元。
同樣,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也有類似的效果。
據《中國證券報》當晚報道,看到財政部的文件之後,多位上市公司人士表示“很振奮”、“很期待”。在市場關於減稅問題空前關注的時候,這一政策的出台確實讓不少實體企業鬆了一口氣。
“對於企業來說,這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消息,真正體現了扶持製造業的決心,畢竟實業才能興邦。”浙江鐸倫律師事務所稅法部首席律師楊誠表示,研發費用是考量實體企業研發強度的一個重要指標,新政策體現了國家鼓勵中國製造向“中國智造”轉變,同時也真正為企業進行了“減稅降負”。
來源:觀察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