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4日電/不久前,上海市嘉定區紀委監委收到一件問題線索:該區徐行鎮下屬企業徐行經濟城負責人宣某赴外地參加招商活動時,經費使用有超標嫌疑。
“短短幾天裡花了好幾萬?”“這招商活動也太‘燒錢’了吧?”“背後會不會有貓膩?”在負責對該鎮進行日常監督的區紀委監委第一紀檢監察室裡,工作人員看著信訪舉報材料不覺皺起了眉頭。但當工作人員找到宣某核實情況時,他竟連聲喊冤。按照他的解釋,這些費用都是招商活動主辦方統一報價和收取的,不存在虛報揩油的情況。而且他有一個更加“充分”的理由,“這些經費都是經過鎮領導批准的!”
原來,徐行經濟城主要負責徐行鎮招商工作,接受鎮政府的直接管理。按照程序,企業參加招商活動的經費須經企業領導班子討論通過,並由鎮相關領導審批。
經費偏高,鎮裡審批時難道沒有把關?這些經費使用是必須、必要的嗎?“招商工作的形式比較多,在一些費用支出的合理性、必要性上,我們確實比較難把握。”面對區紀委監委工作人員的詢問,該鎮相關負責人坦言,目前在鎮招商經費使用的審批上相對寬鬆,缺少有效的過程和結果評估。
對照區招商工作的紀律規定,區紀委監委核實,宣某在此次招商活動中並沒有違反紀律。
然而,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讓鎮裡沒有想到的是,幾天後,一份來自區監委的《監察建議書》被送了過來。“沒有違反紀律,為何收到《監察建議書》?”這在鎮裡引發了議論。
“沒有違紀不代表沒有問題!”區監委工作人員解釋,此次相關人員雖然未觸“紅線”,但卻暴露出該鎮在招商活動經費審批管理上的問題,容易產生廉潔風險。因此,區監委在建議書中指出,該鎮要進一步加強招商活動的審批管理、強化對鎮屬企業廣告宣傳費用的監管、嚴格執行本區招商引資和公務活動差旅費報銷制度,避免財政資金被揮霍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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