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9日電/華爾街見聞報道,9月29日,中國大陸財政部下發“關於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貨物稅收政策的通知”指出,對跨境電商出口未取得有效進貨憑證的貨物,同時符合一定條件的,試行增值稅、消費稅免稅政策。自2018年10月1日起執行,具體日期以出口商品申報清單注明的出口日期為準。
為因應中美貿易戰升級,9月上旬,中國大陸財政部曾宣布,將多元件積體電路、非電磁干擾濾波器、書籍、報紙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6%;將竹刻、木扇等產品出口退稅率提高至13%, 9月15日起執行。
來源:工商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