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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盧文端(中評社 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10月23日電/關於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馬凱(VictorMallet)工作簽證續期被拒一事,特區政府當然不會也不應該就個別個案解釋。但從社會輿論層面來說,確有需要對其中是非曲直講清講楚,以正視聽。泛民與西方輿論幾乎是眾口一詞,指馬凱工作簽證續期被拒顯示香港正在內地化,一國兩制受損害。本人的看法則相反:中央放手特區政府處理事件,而特區政府的處理方式寬鬆溫和,體現了一國兩制特色。這兩種看法之所以南轅北轍,主要問題不在於雙方對馬凱事件處理手法的不同看法,根本在於對一國兩制底線的不同取態。
FCC事件衝擊底線 中央定性嚴重
討論馬凱工作簽證續期被拒事件,首先需搞清楚馬凱究竟做了什麼?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問題?離開基本事實及其性質的判斷,事件的爭議就有可能變得是非不分。
香港民族黨是一個正在實施“港獨”違法行為的非法組織,當時特區政府正是以維護“國家安全”的理由,宣布考慮依法取締民族黨。在這種情況下,作為FCC第一副主席的馬凱張羅主持邀請民族黨的陳浩天演講;更有甚者,在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提出交涉,特區政府也明確表達反對態度後,依然一意孤行為陳浩天到該會鼓吹港獨搭台唱戲,還安排網絡直播。這當然是一個嚴重事件,是對中國國家主權的一種挑釁,直接衝擊香港一國兩制底線。馬凱在這件事上做了什麼?是屬於什麼性質的問題?這都是明擺著的事實,馬凱自己會不明白嗎?
中央對這一事件的定性是很嚴重的。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明確指出,從法律上定性,FCC為陳浩天宣揚港獨搭台唱戲,還安排網絡直播,是協助進行煽動分裂國家的違法行為。這個定性點出了FCC事件的實質、要害和嚴重危害性。張曉明強調,民族黨是有預謀、有組織、有行動地從事意圖分裂國家的活動,是要分裂國家,已嚴重違反《基本法》,而且涉嫌違反香港刑事法律。他說,民族黨、陳浩天以及FCC的行為已超出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結社自由的範疇,“即使是世界上對‘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結社自由’的最寬泛的解釋,也不可能包括肆意違法的自由,不可能包括肆意煽動分裂國家的自由”。
中央既然對馬凱主導的FCC事件定性如此嚴重,當然要明確表達反對的嚴正態度。這是原則問題,沒有任何含糊和妥協餘地。不過,中央出於對一國兩制的尊重,並沒有按照內地的方式,要求特區政府叫停FCC 為陳浩天舉辦的論壇,也沒有要求特區政府收回屬於政府物業的FCC會所,更沒有直接出手幹預,而是放手由特區政府自行處理事件。
港處理馬凱事件方式 與內地大不同
從特區政府方面來說,在維護國家主權的基本立場上理所當然與中央一致,必須對FCC為陳浩天鼓吹港獨搭台表達反對態度,但具體處理方式則體現了香港的一國兩制特色。具體來說:
第一,特區政府沒有直接叫停,FCC論壇可以說是“如常舉行”。
第二,對於FCC肆無忌憚挑戰中國國家主權的行徑,香港的愛國愛港社團和社會人士強烈要求特區政府依法追究、予以懲處,但特區政府認為沒有法律依據懲處FCC,只是對FCC的行為“深表遺憾”。
第三,儘管不少愛國人士和輿論對FCC在屬於政府物業的地方舉辦鼓吹港獨活動表示憤怒,一再要求特區政府收回物業,但特區政府沒有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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