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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購遭遇合同詐騙 寧波東力巨虧32億
http://www.CRNTT.com   2018-10-27 14:53:57


 
  中介機構是否涉嫌違規

  在這起并購中,受到市場關注的除了交易雙方之外,還有中介機構。根據寧波東力公告,國信證券擔任此次收購交易的獨立財務顧問。

  寧波東力公告顯示,國信證券作為獨立財務顧問給出了9條結論意見,稱“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資產和股份定價合理,所選取的評估方法適當、評估假設前提合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定價方式和發行價格、募集配套資金的定價方式和發行價格均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後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產質量、改善公司財務狀況和增強持續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於上市公司的持續發展”等。

  在獨立財務顧問報告中,國信證券承諾,已對上市公司和交易對方披露的文件進行充分核查,確信披露文件的內容與格式符合要求;確信上市公司委托財務顧問出具意見的資產重組方案符合相關規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

  在此次寧波東力并購踩雷事件中,國信證券是否要承擔相關責任?

  中國證券報記者致電國信證券董事會秘書胡華勇,其以正在開會為由婉拒采訪,并讓記者聯系辦公室。

  中國證券報記者就此事采訪陳曉忠,他認為,“年富供應鏈的產業有其特性,本身跟資金流和業務流有相關性,這件事出現以後,公司首先要把手頭的訂單履行完畢,後面理清原來的債權、債務,梳理原來的賬表是關鍵,畢竟原來的財務有虛假的成分”。

  對於國信證券是否需承擔相應責任,陳曉忠提出,“從過程來看,國信證券本身是比較知名的券商,它們作為獨立財務顧問開展工作,但是從結果導向來看,不管怎麼說,還是沒發現這麼重大的一個虛假的事項”。

  對此,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國信證券是否要承擔相關責任,關鍵在於它是否履行了作為獨立財務顧問應當盡到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基本要求。作為獨立財務顧問,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就免於承擔法律責任。如果誠實守信、勤勉盡責也沒任何法律責任。特別重要的是,獨立財務顧問自己要能舉證自己主觀上不存在惡意也不存在過失,要有證據證明自己擔任獨立財務顧問沒有給客戶及其債權人或公衆投資者帶來任何損失,如果能够證明這兩條,當然可以免於法律責任。

  “如果是主觀有惡意,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就是侵權行為。如果是由於不謹慎,說明主觀上有過失,當然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不能誠實守信、勤勉盡責,違反證券法的規定,應當予以處罰的,監管部門有權依法予以處罰,民事責任和行政處罰并行不悖。”劉俊海表示。

  (來源: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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