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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0月28日電/近日,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公安部、中央軍委政法委、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聯合發出《關於舉辦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向全國征選見義勇為英模候選人事跡。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評選表彰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把組織評選表彰的過程變成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傳承中華傳統美德的過程,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過程,推進精神文明建設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過程;評選表彰工作要充分體現群衆性,立足社區、企業、村鎮、學校、連隊、機關等基層單位,確保評選出的英雄模範事跡過硬、代表性強,可歌可泣、可信可學,使群衆在參與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要把宣傳工作貫穿評選表彰活動始終。各主辦單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軍隊各單位要組織主要新聞媒體、網站,運用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各地見義勇為工作先進經驗,大力宣傳見義勇為英雄模範的感人事跡,努力擴大活動影響,營造全社會“崇尚英雄、學習英雄、關愛英雄”的濃厚氛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做好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權益保障工作,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英雄模範的關愛,充分體現英雄模範享有崇高社會地位、廣受社會尊敬。
本屆評選表彰活動,將評選出全國見義勇為英雄(含英雄群體)10名(個),全國見義勇為模範(含模範群體)50名(個)。獲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的個人,獎勵10萬元人民幣,犧牲的英雄追加10萬元慰問金;獲得全國見義勇為英雄群體榮譽稱號的群體,共獎勵20萬元人民幣,英雄群體中犧牲的個人,追加10萬元慰問金;獲全國見義勇為模範榮譽稱號的個人,獎勵5萬元人民幣,犧牲的模範追加10萬元慰問金;獲得全國見義勇為模範群體榮譽稱號的群體,共獎勵10萬元人民幣,模範群體中犧牲的個人,追加10萬元慰問金。
各地各部門推薦的候選人,主要從2015年6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間湧現出來的見義勇為人員中產生;2019年2月,英雄(群體)、模範(群體)候選人的主要事跡將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等媒體和人民網、新華網、中國軍網等網站上刊登,面向全國公示,發動公衆投票。將適時在北京召開第十四屆全國見義勇為英雄模範表彰大會。
本項評選表彰活動1988年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聯合發起,中央政法委、中央軍委政法委、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大力支持,至今已成功舉辦了十三屆,共表彰獎勵了白雪潔、李學生、殷雪梅、張青彬、王東、張麗莉、王錫義、刁娜、沈星、張鵬、薑順玉、羅臘英、張波等1323名英模。他們的英雄事跡可歌可泣,感人至深,充滿正能量,激勵著一代代中華兒女堅強不屈、奮發圖強,為倡導見義勇為精神,弘揚社會正氣,深入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了重要作用。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