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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求共同理念與共同行動,將是推動兩岸走向和平統一的一條可行路徑。 |
中評社╱題:兩岸關係中的慣例行為分析*——從行政性慣例向社會經濟性慣例的轉變 作者:朱潤東(福建),華僑大學台灣經濟研究所副所長、經濟與金融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系主任
作者以慣例行為為研究角度,揭示了當前兩岸關係中,約束兩岸行為的不僅僅是法規,更是慣例。不同的慣例行為存在不同的效率特徵,從而使得更高效率的社會經濟性慣例會逐步替代低效率的行政性慣例。社會經濟性慣例會給兩岸民眾帶來更多的共同 “情理”,從而會促進兩岸在更大程度上謀求共識與互動。儘管兩岸政府對這種慣例轉變抱有不同的態度,但是鼓勵多元競爭和合作,以共同經歷來培養共同“情理”,將是未來大陸對台工作的一項有力舉措。
一、前言
中國人歷來在處理日常事務時,常用“情理”來評價某種行為的合理性。中國人認為的“合情理”並不是按單一標準進行認定的結果,而是在理性與情感的中間找到一個大家都能夠接受的“中庸”位置,謂之合理。這個位置經過多次嘗試和實用後,被大家約定俗成地接受,這就是一種慣例,而按照這種慣例來從事的行為就是一種慣例行為。慣例和法律一樣,具有強烈的約束性,但不同的是慣例是一種軟約束。
多年來在處理兩岸關係時,北京和台北之間各種類型的交往,無論是經濟的,還是政治的,無論是官方的、半官方的,還是民間的交往,實質上都是遵循著各自認為適當的共同慣例方式進行的。其中,有兩個規律性的結果幾乎是可以確定的:一是隨著交往的逐漸頻繁和深入,兩岸之間的共同慣例在逐漸增多;二是由於政治主張上兩岸長期存在的明顯分歧,不同類型的慣例行為存在不同的效率特徵。
在兩岸交往的歷史進程來看,以政府行政干預為代表的行政性慣例行為仍居於主導,但其占比在逐漸下降;而以民間交往為代表的社會經濟性慣例行為,其比重在不斷上升。兩岸今後的交往會逐步從行政性慣例向社會經濟性慣例的轉變,是一種必然的趨勢麼?社會經濟性慣例的普及又會給兩岸民眾帶來怎樣的影響?北京和台北當局對於這種轉變的態度會如何?北京在對台策略上應作出怎樣的調整?
二、必然趨勢還是曇花一現?
處理兩岸關係中的行政性慣例行為,一直以來被認為是緩和兩岸敵對關係和尋求政治共識的一項最有效的手段;同時,也是利用經貿交往,謀求意識形態趨同的一條必經之路。所以,即便在當前,兩岸關係中具有實質性變化的標誌性事件大多還是一些兩岸政府的行政行為。
當北京和台北在政治主張上存在分歧而各不相讓時,雙方都常常試圖通過某種官方行政方式來向對方施壓,以迫使對方來接受自己的期望。但單一的行政施壓似乎越來越難以呈現出明顯的效果,因為當雙方進入到敏感利益區域時,外交妥協的成本往往會很高,議題越敏感,成本也會越高。這就使得行政性慣例行為的邊際成本遞增,雙邊關係陷入僵局。
與此同時,兩岸在經濟和社會文化領域的分歧卻沒有成為一個大問題,因為在這一領域,兩岸一直都是按照民間交往中的社會經濟慣例來運作的。直到現在,許多台灣的中產階級都承認,ECFA的條例幾乎全部是按照國際經濟一體化單邊關稅優惠(PTAs)形式來擬定的,按照國際慣例,兩岸ECFA的簽署會給台灣帶來巨大商機和經濟增長;之後的服貿協定的內容也完全可能擬成另一個PTA。而在社會文化領域,兩岸科教文體方面的交流活動不斷,雙邊也都儘可能地給予對方一定的便利和友善。這種社會經濟性慣例行為同樣也存在成本,但由於社會經濟性慣例行為的可重複性,使得在某一慣例方式下可以多次反復地進行運作,隨著兩岸經貿和社會文化交流日趨頻繁和深入,反復運作的慣例行為就逐步形成了行為規模,而在規模條件下,行為的邊際成本會隨著行為方式的增加而遞減。
綜合以上的論述,我們可以發現:一方面,邊際成本遞增的行政性慣例行為難以突破收益的瓶頸,另一方面,邊際成本遞減的社會經濟性慣例行為卻可以給雙邊帶來可預期的遞增收益。所以社會經濟性慣例行為會比行政性慣例行為更具有效率。更進一步,根據市場的自然選擇規律,我們有理由相信,從行政性慣例行為向社會經濟性慣例行為的轉變是一種必然趨勢。
三、社會經濟性慣例帶來的共同“情理”
儘管在理論上的確可以得出社會經濟性慣例行為更為有效的結論,但在實際的社會經濟交往過程中卻會遇到與理論“背離”的情況。比較普遍的一個例子就是台灣的泛政治化現象。無論大陸對台灣做出何種舉動,台灣的部分媒體和民進黨名嘴都會設法給其扣上一頂政治帽子。如果大陸的行為顯示其強硬態度或秀了下肌肉,那就會從“情”字入手,突出大陸對台灣的冷酷與無情;反之大陸的行為如果展示了對台灣的友好或優惠,那就立刻換了副講“理”的嘴臉,貌似在抽絲剝繭般地分析事件的來龍去脈和前因後果,實際上往往會先偷換一下概念,再根據臆想來編造某個駭人聽聞的鬼故事,突出大陸“施恩後的陰謀”氣氛。
台灣民眾往往缺乏對大陸直接和全面的瞭解,長期以來也看到了兩岸用行政性慣例行為解決兩岸問題的常規方式,已經形成了“大陸的一切舉動都是北京政府行政性慣例行為”的慣性思維,自然比較容易接受媒體和名嘴們對大陸的惡意抹黑,曲解大陸對台釋放的種種善意。社會經濟性慣例則能較好地化解這一困境。
社會經濟性慣例往往能把“情”與“理”進行辯證統一,既能擺事實、講道理,又能便宜行事,兼顧情分。例如,在討論關於北京提出的“一帶一路”倡議和台北提出的“新南下政策”之間的關係時,有人就提出一個很尖銳的問題,大陸應不應該讓台灣的“新南向政策”也搭上“一帶一路”倡議的順風車呢?直接回答的結果都是令人尷尬的:如果不應該,那麼表示大陸對台灣的不友善,台灣經濟未來的不景氣可以全賴成是大陸的惡意打壓,同時,習總書記在“一帶一路”倡議高峰論壇上所說的“歡迎世界所有人都來搭‘一帶一路’的順風車”就成了空話;但如果應該,那麼台灣可能會解讀出台灣從“一帶一路”中所獲得的好處是應該的,是理所當然的,之所以能獲得這些好處應歸功於“新南下政策”而不是大陸,從而這成為了民進黨謀求連任的“偉大功績”和推進台獨的“有力證據”。事實上這個問題根本不是“應不應該”的問題,因為在社會經濟性慣例中,搭便車沒有應該不應該之說,衹有願不願意和能不能夠的問題,願不願意是於情,而能不能夠是於理。台灣願不願意搭“一帶一路”的便車?如果願意,那就承認了台灣未來預期收益是源於大陸的善意,而不是民進黨“新南下政策”的英明;如果不願意,那麼未來台灣經濟的不景氣自然不能怪罪於大陸的惡意打壓。同時,即使台灣口頭上表示願意搭便車,還要看台灣企業是否具備搭便車的客觀條件——同等條件下給予台灣企業更優惠的合作待遇是可以接受的,但與外國競爭者存在明顯的條件差距,台灣企業自然不能搭便車了。因為中國企業不可能因為台灣因素而無原則地破壞市場的“三公”原則,這是比兩岸慣例更大的共同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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