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8日電/“阻工擾工、敲詐勒索、收取‘茶水費’……”近日,江西省奉新縣紀委監委會同公安機關對該縣宋埠鎮某村黨支部原書記鄧某,涉嫌敲詐勒索團夥案和侵占挪用問題同步立案。
今年5月,奉新縣紀委監委信訪室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鄧某敲詐勒索企業等問題。該縣紀委監委隨即組織精幹力量進行核查。8月20日,縣紀委監委對其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鄧某對當地企業施工進行阻工擾工,敲詐企業錢財;利用職務之便,以“好處費、茶水費”名義收受多家企業禮金,並涉嫌挪用公款、侵占集體資金。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這是江西省找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點,深挖細查群眾身邊涉黑涉惡腐敗問題的一個生動實踐。截至今年10月底,江西全省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138起,給予黨紀政務處分92人,移送司法機關30人。
掃黑務必“打傘”,除惡必須反腐。江西省紀委監委堅決扛起中央紀委、省委交付的政治責任,及時成立機構,制定了《江西省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協作配合暫行辦法》等機制辦法,加強工作調度,每季度分析通報。今年7月,省紀委監委對各地掃黑除惡情況組織專項檢查,將發現的問題在全省紀檢監察半年工作會上見人見事點評,推動各地找差距、擔責任、抓落實。
“我們積極支持省委政法委履行掃黑除惡牽頭職責,主動與省公安廳對接並制定協作配合辦法,建立‘簽字背書’機制。”江西省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介紹說,要求市縣對每一起黑惡案件是否存在“保護傘”問題做出明確結論,並細化相關程序。
各級黨委巡視巡察機構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納入巡視巡察重點內容。今年1至9月,江西省紀檢監察機關受理問題線索1960件,其中政法機關移送1169件,巡視巡察發現41件,均要求按照“當天呈批,經批准第二天轉辦到位,一周後跟蹤進度”規定進行辦理。
不僅如此,江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還注重從已偵破的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案件、群眾強烈舉報中和網絡輿情上廣泛摸排涉黑涉惡問題線索,按照省委關於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背後腐敗問題,一律嚴查“關係網”“保護傘”,一律嚴查說情和包庇者的要求,果斷出擊“打傘”。已偵破的19起涉黑組織案件逐案過篩“挖傘”;對39件信訪件重點督辦,先後多次實地指導;成立3個協調指導組,分別對3起重大案件調查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宜春市紀委監委提前介入宜豐“李傑峰”涉黑案,派出工作組進駐督促公安機關開展偵查,並深挖“保護傘”,已對1名涉案縣級幹部採取留置措施。撫州市紀委監委主動作為,為宜黃“陳輝民”涉黑案前期偵查工作排除干擾,並同步研判“保護傘”線索,把握時機,集中優勢兵力迅速出擊打殲滅戰,已對9名涉案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截至目前,江西全省對29名涉案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
為推進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工作高質量發展,江西省梳理出7個涉黑涉惡重點地區、7個涉黑涉惡重點行業,分別由省紀委監委領導分工聯繫,同時選擇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的11起重大涉黑案件,由省紀委監委領導包案“挖傘”“打傘”。
除此之外,江西省還明確,對涉案人員層級高、範圍廣,作案時間長、辦案干擾大、阻力大的涉黑涉惡腐敗問題,不拘泥於幹部管理權限的規定,原則上都要提級辦理或組織異地交叉辦案;對線索具體的案件,原則上不能轉到縣以下核查,不得未經深入調查便草率結案。同時還強調,對涉黑“保護傘”問題查處,一律由設區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擔任組長,親自掛帥,直接上手,一線指揮,切實擔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對工作推動不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的,要倒查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責任。”江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委主任孫新陽在11月8日召開的全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工作推進會上強調說。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