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2日電/從各地經驗來看,宅基地“三權分置”試點一年來,在全國各地已有地方開展了初步嘗試。相關農戶可從使用權流轉中獲得租金、股息、紅利等多項收入。
“三塊地”改革進入倒計時,作為其中最受關注的一部分,宅基地如何放開?
21世紀經濟報道注意到,11月以來,江西鷹潭、浙江溫州、麗水等多地,開始總結宅基地改革試點經驗,利用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改革試點,在不違背中央“城市居民不得購買宅基地”的底綫下,進行了多種嘗試。
不斷放鬆與不變底綫
一直以來,宅基地相關改革,被認為是在“三塊地”改革中,相對最為滯後一部分。
21世紀經濟報道注意到,近年來,中央及各級主管部門對宅基地的政策放鬆力度,正在不斷加大。
2016年,原國土部等五部委發布《關於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鈎機制的實施意見》,提出要結合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的要求,允許進城落戶人員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願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
2017年底,原國土部印發《關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意見》又提出,允許深度貧困地區可以探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
2018年1月,原國土資源部部長薑大明在2018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完善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落實宅基地集體所有權,保障宅基地農戶資格權和農民房屋財產權,適度放活宅基地和農民房屋使用權。
11月19日,國家發改委印發《關於總結推廣第二批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階段性成果的通知》則在宅基地“三權分置”的基礎上再次強調,要鼓勵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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