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2日電/家在廣州市農林下路的一位寵物貓主人,為了讓消防救被卡在高樓墻外的愛貓,竟然放火把自家房子燒了。記者近日從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女子因放火危害公共安全,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2016年12月,鄭某飼養的一只白色小貓從家裡偷溜了出來,不小心卡在了10樓墻外的煤氣管道夾縫裡,動彈不得。鄭某著急尋找了3日,終於發現了困在墻外的愛貓,但沒辦法把它救出來。心急如焚的鄭某找到了物業管理處,物管稱沒有辦法進行高空作業。第二日,鄭某又找到當地派出所,想請求民警幫助,警察建議撥打119求助。鄭某打通119火警電話,消防隊表示只有火災情況才能出動雲梯。
鄭某非常氣惱,但一時也找不到其他人能夠幫她救貓,可是火警電話裡的一句話讓她多留了一個心眼:只要起火了,消防就會來。鄭某回到家後,翻找出一些舊衣物和報紙,拿到陽台上,用打火機點燃了報紙。很快,火苗一下子就躥高,陽台上濃煙滾滾,鄭某關掉電閘,撥打了119火警電話。消防人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控制火情,避免了火災的進一步蔓延。
檢察官通過審查證人證言、物證書證、鑒定報告,確認鄭某作案時精神正常,目的是為了救自家的貓,而故意點燃報紙和衣物引發火災。因鄭某放火行為未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且其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鄭某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來源:《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