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黨支部長期以來一直是政治生活的一大特色,被稱為黨的基層堡壘。黨章規定,所有基層組織——涵蓋企業、農村、學校、科研院所、社區、社會組織和軍隊——如果有3名以上黨員,都應成立黨支部。
報道稱,隨著中國近幾十年來的快速發展,中共領導人希望努力將黨的影響力擴大到“新領域”。越來越多的非政府組織、私營企業和外國公司成立黨支部並召開黨的會議。
從10月28日起施行的新條例,要求結合實際“創新”黨支部設置形式,使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
報道稱,創新之一是在生產或銷售某一類產品的專業市場成立黨支部,在商業街區、商務樓宇以及規模較大、跨區域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也可以成立黨支部。
一些地方早已開始實踐這些做法。截至2016年,上海市已在商務樓宇成立了3200個黨組織,覆蓋黨員約5萬人。
報道稱,新條例還要求黨員不足3人的單位,應當與其他單位成立聯合黨支部。
此外,為期6個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項目等,符合條件的,應當成立黨支部。
報道稱,工作地或居住地經常變化的黨員也不能被忽視。新條例要求建立“流動黨員黨支部”來解決這個問題。
中央黨校教授蔡志強說:“條例旨在幫助黨員在工作地或住所發生變化時隨時找到組織。”
條例還規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一般從管理層中選任黨支部書記。
根據官方數據,截至2016年底,中國70%的外商投資企業和68%的非公企業成立了黨支部。
(來源:參考消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