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5日電/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一問責法庭24日就巴國家問責局針對該國前總理謝裡夫家族提起的兩起腐敗訴訟案作出判決,以非法向國外轉移巨額資產等為由判處謝裡夫7年監禁。
據當地媒體報道,在當天的庭審中,由於謝裡夫未能向法庭說明其在沙特設立的兩家礦產公司的合法資金來源,法庭認定謝裡夫在該起案件中存在腐敗犯罪行為,判處其7年監禁,并處罰款15億巴基斯坦盧比(約合1079萬美元)。在另一起有關謝裡夫家族英國資產的腐敗案件中,法庭認定其無罪。
據報道,這是今年內謝裡夫第二次因腐敗案件獲刑。今年7月,謝裡夫曾因涉嫌腐敗獲刑10年。法庭宣判後,謝裡夫被當庭逮捕。根據巴基斯坦法律,謝裡夫可在未來10天之內提起上訴。
謝裡夫曾於1993年、1997年和2013年三次當選巴基斯坦總理。2017年7月,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以涉嫌貪腐為由取消謝裡夫總理任職資格。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