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5日電/記者從最高檢網站獲悉,山東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劉士合(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泰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泰安市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劉士合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2018年6月20日,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打虎”消息,當時63歲、已退休3個月的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東營市委原書記劉士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近半年過後,2018年12月14日,山東省紀委監委網站通報了劉士合被開除黨籍的消息。
通報中說,劉士合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黨內搞團團夥夥、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從事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民間借貸活動,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士合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經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士合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劉士合簡歷
劉士合,男,漢族,1955年2月生,山東沾化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71年3月參加工作,1980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鄒平縣委書記、濱州市委常委、菏澤市委常委等職。2007年3月任菏澤市委副書記,2008年7月任菏澤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12月任萊蕪市委書記,2013年7月任東營市委書記,2015年1月不再擔任東營市委書記,2017年2月任省十二屆人大財經委主任委員。2018年3月退休。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