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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討會現場(中評社 張爽攝) |
中評社北京1月7日電(記者 張爽)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5日經由與會學者、專家、媒體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評選出《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獲得通過並實施、港珠澳大橋正式開通,探索“三地三檢”通關模式、香港特區引用《社團條例》,禁止“港獨“組織運作、澳門特別行政會通過《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草案、台灣大學校長遴選風波、“九合一”綁“公投”,“廢核”、“反同”公投案獲通過,“奧運正名公投”未獲通過、台灣地區立法機構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 香港旺角騷亂,梁天琦等暴動罪成立、台北市長選舉,丁守中向法院提出“選舉無效訴訟”、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重奪公民廣場案終極上訴等十個事件為2018年度台港澳十大法治事件。
以下是十大法治事件的詳細內容:
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獲得通過並實施
2018年8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並於2018年9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就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保、勞動就業、上學、就醫等方面,規定了享受3項權利、6項基本公共服務和9項便利的政策措施。為方便港澳台居民申領居住證,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16個區相關戶籍派出所設置了304個受理點。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台居民,根據本人意願,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領取居住證後,港澳台居民即可憑居住證享受到《辦法》規定的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二、香港特區通過“一地兩檢”本地立法并正式實施
2018年1月26日,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并刊憲。經過一讀、二讀程序之後,香港特區立法會於6月14日三讀通過“一地兩檢”條例草案。2018年6月22日,《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刊憲正式成為香港法例。至此,“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在香港的本地立法程序基本完成,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完成“三步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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