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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主流民意高度支持的修訂議案,遭到極端反對派議員的大肆攻擊。 |
第三是反對派議員是否真正愛港?
法治精神被視為香港的核心價值,香港長期以來不僅以良好的法治環境為傲,“良好的法治環境”也成為香港構築良好營商環境、保持長期繁榮穩定的重要基石之一。而法律健全,是“良好的法治環境”得以形成的重要因素。相信任何一個理性的香港公民,都必然支持香港維護優良的法治環境,更不要說被選民寄予厚望、對法律的重要性遠比普通港人更為明瞭的立法會議員。毫無疑問,如果長期讓殺人犯得不到應有的司法審判與懲處,必然嚴重衝擊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嚴重損害香港在國際上的法治形象,進一步削弱香港的綜合競爭力。本來,香港立法會議員對於堵塞香港“法律上的嚴重缺陷”責無旁貸,但是這些極端的反對派議員的言行,卻是在竭力“維護”這個“嚴重缺陷”,以胡攪蠻纏的方式肆意反對香港保安局建議的法例修訂。那幾位竭力阻撓香港保安局建議的法例修訂的反對派議員,如果不是因為“受命於人”,就應該捫心自問:他們愛自己是否遠遠超過愛香港?
第四是反對派議員是否真正忠於選民?
香港立法會議員屬於代議士,他們的重要操守,無疑就是忠於選民、遵從主流民意。對於將法治精神作為核心價值的香港社會來說,依法懲治殺人犯,伸張正義,無疑會得到絕大多數選民的支持。對於遲遲不能引渡殺人嫌犯,台灣方面已經表示擔心“疑犯”在香港羈押期滿後藏匿或逃亡。不僅如此,正如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所言,這個嚴重的法律漏洞“亦使嚴重罪犯可潛伏在香港,威脅其他巿民的人身安全”。對每一位立法會議員來說,都有責任防止香港變成“逃犯天堂”:當生命不受保護,何必奢談“公義”?毋庸置疑,香港各界都贊同堵塞香港“法律上的嚴重缺陷”,保障香港擁有更為完善的法律體系,維護香港持續擁有良好的法治環境,保障港人的生存安全。在這樣的主流民意面前,激進反對派的主要議員僅僅因為對自己的“假設性擔憂”,就竭力阻撓修例,客觀上是在變相縱容殺人嫌犯繼續逍遙法外,這樣既是刻意忽視港人的生命安全,是也是對主流民意的公然荼毒與踐踏。那幾位竭力阻撓香港保安局建議的法例修訂的反對派議員,應該捫心自問:是否真正忠於選民?
我們認為,那幾位竭力阻撓香港保安局建議的法例修訂的反對派議員,是時候認真地捫心自問:你們只為了一己私利而大肆渲染“假設推斷”,竭力阻撓引渡殺人犯,是否愧對香港,愧對香港選民。
如果被害家屬的痛苦、香港法治的聲譽、香港法律的完善、香港社會的安全、香港選民的需求,等等,在這些激進反對派議員的心中毫無意義,他們口口聲聲說為了“公義”,就完全是一派謊言,未來必將受到香港選民的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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