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發現
網上100元打包售藝人信息
2月16日,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各社交網絡上仍有不少打著出售德雲社相關藝人信息的賬號在活躍。
據一名自稱資深追星人士的賣家介紹,只需50元,粉絲就可獲得岳雲鵬、張雲雷、孟鶴堂等藝人身份證號碼。此外,張雲雷等藝人住址信息也可以打包購買。“身份證加住址,打包價100元。”
對於上述信息來源,有網友爆料稱可能是其他粉絲或工作人員提供,但賣家堅稱:“都是我們自己查的,保真。”至於如何查到的,對方則閉口不談。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似乎是為了躲避監管,買賣雙方聯繫方式頗為複雜。根據賣家朋友圈信息顯示,其出售信息絕不僅限於德雲社一眾藝人,從演員朱一龍、楊幂,到歌手薛之謙、李榮浩、再到偶像楊超越、黃明昊……許多明星的手機號、酒店入住信息乃至工作行程都在其出售範圍內。
律師解讀
買賣明星信息均涉嫌侵權
事實上,藝人個人信息遭洩露乃至公開出售早已有之,不少明星都曾就此提出維權,但這一現象始終屢禁不止。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的韓驍律師對此表示,不管是出售藝人個人信息的“黃牛”,還是購買此類信息並騷擾藝人的所謂“粉絲”,均涉嫌侵犯藝人的合法權利,嚴重者還會涉及刑事犯罪。
韓驍指出,根據《民法總則》規定:“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因此,洩露、買賣旗下藝人個人信息的行為,已構成侵權。按照《刑法》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律師提醒:“理性追星,切勿購買或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