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1日電/個稅起徵點提高、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個稅改革政策不斷釋放紅利。然而,對於這樣一個重大利好,有人卻選擇主動放棄,或者少申報,因為擔心此前一直與個稅繳納掛鈎的購車、買房、積分落戶等會受到影響。
站在城市治理特別是大城市治理的角度,將購車、買房、落戶等資質與繳納個稅、社保等關聯在一起,有其現實必要性。這樣能通過政策杠杆,有效調控人口規模,減輕資源承載壓力,化解城市治理難題。不過,從公共政策角度看,任何一項政策都不可能孤立存在,都依存於一定的社會環境。既要考慮它自身的生存發展空間,也要考慮它可能引起的連鎖反應。只有統籌考慮多方因素,構築相關政策綜合體,才能最大限度釋放政策效能。
以個稅紅包為例。它一方面彰顯出惠民利民的政策利好,另一方面又可能會影響部分群體特殊資質的資格申請。客觀而言,這兩者之間本質上並不矛盾。當前的困境並非政策本身出了問題,只不過需要相關地方、相關部門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統籌兼顧,盡快調整完善部門規章、地方法規,使其與個人所得稅法相對應。
從更高層次看,這也說明,政策的調整和完善是一個不斷持續的過程,應時刻以一體性思維促進政策有效落地,而不能因為出現了一次“短路”就讓一項惠民政策擱淺。這既考驗地方政府的執政智慧,又檢驗其為民情懷。
實現政策的一體統籌,首先要在思想觀念上有統籌意識。比如,政策制定前要未雨綢繆、超前謀劃,作出一體性的頂層設計,統籌考慮所有相關影響因素,包括可能引起的連鎖反應。反觀一些成功的政策範本,大多做足了這方面的“功課”,把所有的影響因素和可能出現的附帶後果及其應急預案都作了統籌性考慮。
其次要革除部門“本位主義”。任何一項重大政策都是政府著眼於整個社會發展而作出的總體規劃,並不是為某一個部門而設立的額外許可。因此,任何部門都不能僅僅站在自身立場考慮是否對自己有利,更不能打“有利則行,無利則拖”的“小算盤”,要形成執行落實政策的一致行動。在繳納個稅與特殊資質申報過程中,相關部門之間以及與有關地方之間,應該多一些溝通協調,在不違背政策框架前提下就個稅繳納、購房購車、居住證申請等具體問題,拿出一體性操作辦法。
最後要有動態應對之策。世間萬事萬物都是在不斷變化的,不可能停滯不前。囿於認知水平的有限性,一項政策制定之初人們未能統籌考慮所有因素情有可原。但是,一旦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問題新情況,則應適時動態調整。比如,個稅優惠這項政策,地方政府在落實過程中不能打折扣,只能根據國家政策目標和自身發展規劃、承受能力作出精准評估,在此基礎上對諸如購車、購房、落戶等指標作出動態調整,確保惠民政策真正有效落地。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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