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7日電/法國經濟與財政部發布新聞公告說,經濟與財政部長布魯諾·勒梅爾6日向政府內閣提交一份徵收數字稅的法律草案。
新華社報道,根據該草案,法國政府自2019年1月1日起向谷歌、亞馬遜、臉書等30餘家全球互聯網巨頭徵收數字稅,以確保大型跨國企業和本地企業一樣公平納稅。全球數字業務營業收入不低於7.5億歐元和在法營業收入超過2500萬歐元的企業將被徵收3%的數字稅。
公告說,這些互聯網巨頭將為發送定向廣告等業務交稅,徵稅僅針對在法國開展相關業務的營收。公告還指出,線上銷售、通信服務和支付服務等並不受新稅種影響。
勒梅爾表示,2019年數字稅的稅收收入預計達5億歐元,這一法案將於4月提交議會討論。
歐盟委員會2018年3月公佈立法提案,擬調整對大型互聯網公司的徵稅規則。根據立法提案,任何一個歐盟成員國均可對發生在其境內的互聯網業務所產生的利潤徵稅。而在現行規定下,互聯網公司只需在其總部所在地一次性交稅。
法國一直推動歐盟委員會同意引入對大型跨國互聯網企業徵稅,但遭到丹麥、芬蘭、愛爾蘭和瑞典等企業稅率較低國家的堅決反對。歐洲稅制改革需要所有成員國支持才能成為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