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8日電/近日有消息傳出,大意是說監管層召集部分券商召開有關規範信息系統外部接入、防範場外配資風險的專題會議,有監管人士提出,要深刻反思並吸取2015年股票市場異常波動的教訓,證券公司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要勤勉盡責,外部接入要嚴格規範,排查風險,營業部及從業人員不得為場外配資提供便利。這是規範市場秩序的正常之舉,是應對場外配資風險的必要舉措,無需過分解讀,也不必過度恐慌。
證券時報發表記者程丹述評文章表示,今年以來A股持續反彈,市場風險偏好有所修復,融資客參與熱情明顯升溫,場外高杠杆配資死灰複燃,但不同於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之時,受《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等監管規則的約束,當年通過券商和第三方的接口已被切斷,利用程序化交易、分倉系統賬戶進入市場的場外配資資金大幅減少,當前場外配資多是通過自然人開立的賬戶吸引中小投資者資金,金額小且分散,與4年前的高杠杆、大量的場外資金入場相比,資金量難以形成規模。
從規範市場秩序、防患於未然的角度出發,監管層自2月份開始就緊盯場外配資情況,從就重啟券商交易接口向市場徵求意見,在規則制定層面引量化活水,同時截配資亂流,到呼籲投資者理性投資,防範投資風險,要求各證券公司嚴格執行經紀業務及融資融券客戶適當性管理,加強異常交易監控,認真做好技術系統安全,再到各地方證監局召開座談會了解場外配資情況,強化經營機構增強合規風控意識等,監管層有意通過規則制定、客戶適當性管理、機構勤勉盡責、投資者教育等方式堵住場外配資進入市場的路徑。
文章指出,市場的穩定健康,需要市場參與各方來共同維護,投資者也要提高風險意識。與券商的融資業務比較,開通券商的融資融券業務需要不低於50萬的個人資產,杠杆為1倍,而民間配資則沒有硬性資金指標要求,杠杆1~10倍甚至更高,對於投資者的風險承受度也沒有預判,只要有開通股票賬戶,在配資門檻低到100元起步時,幾乎任何人都能參與配資,存在的風險極大,加之賬戶需要由投資者和配資公司共同掌握,賬戶的安全性也得不到保障。由於配資機構並非從事證券經紀業務的合法機構,沒有內控、風控和外部監督,因而游離在法律監管的灰色地帶,與個人投資者風險承受力明顯不匹配,投資者需自覺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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