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視商界顧慮 完善法案
近日不同商界人士提出各類修改意見,有的提出從建議的四十六種可作移交之用的罪行中,剔除商業經濟罪行,只保留打劫殺人等罪行。另外,亦有議員提出提高移交門檻,例如要求只處理由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的移交要求,涉及的商業犯罪金額又要定於高水平,來加強防止移交逃犯安排受到濫用。
社論說,種種修改建議,有的在政府可能決定範圍之內,有的或須與內地部門達成默契,政府應聽取各界意見,認真全盤考慮,令法例的內容更完善,以求得到市民廣泛支持,達到堵塞漏洞的目標。
根據政界人士分析,立法會內的泛民主派議員,反對修例已可預期,而以商界為主力的政黨,也連番提出質疑,如果連商界議員也加入反對,修例要獲足夠票數通過,將相當困難。當局如欲落實修例,宜因應商界的顧慮,作出適當的調整,讓法例修改能夠得到足夠票數,以減低嚴重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