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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毅夫與陳孔立合影(中評社圖片) |
中評社北京4月1日電(作者 汪毅夫)在全國台灣研究會近日舉辦的第11屆“兩岸青年學者論壇”期間,兩岸學者談起廈門大學陳孔立教授1990年赴台參加“台灣史學術研討會”受阻於香港,其後又不避艱危赴美、入台宣傳“一國兩制,和平統一”方針的往事,談起他的《和平統一的十大好處》的作用和影響,談起他的名著《清代台灣移民社會研究》的學術價值,以及他在台灣研究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的重大貢獻,咸表敬佩和景仰。論壇閉幕後,我隨全國台灣研究會執行副會長王升等多名學者,專程來廈參會恭祝陳孔立教授九十大壽。
上世紀50年代,陳孔立教授作為優秀青年教師被選拔到廈大馬列教研室,其後卻又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他身處逆境絲亳 不放棄學者的尊嚴和學術的追求。家叔汪慕恒教授是他的好友,也有相同的遭遇和相同的表現。這給當時年幼的我很深的印象和教育。1990年我到廈大台灣研究所拜訪他,談起1950年代的往事,他樂呵呵地一笑置之,只說了句“慕恒受苦了”。陳孔立教授也許不知道,他發表的每一篇文章、出版的每一部著作(包括早期的《廈門史話》),我都收集和研讀。我還留意及於他獲得的每一個獎項。據我記憶所及,他獲得的主要獎項有:“五個一工程”獎(2001)、全國退休幹部先進個人(2009)、廈門經濟特區30周年先進個人(2011)、廈門大學南強傑出貢獻獎(2015),以及台灣研究創新獎、涉台優秀讀物獎等。
我常語人曰,我是陳孔立教授的私淑弟子,他的學術思想和學術方法對我影響至深。例如,他在《清代台灣移民社會研究》詳細描述和論述清代台灣從移民社會到定居社會的轉型,提出“大約在1860年前後,台灣從移民社會過渡到定居社會”的論斷,這是台灣史研究的“陳氏定理”。運用“陳氏定理”,我在《閩台婦女史研究》一書裡解釋了台灣地方文獻裡“(台)無錮婢不出之俗”和“錮婢之風,台郡尤甚”、“嬰孩從無棄者”與“溺斃女嬰”成風、台郡“獨無”育嬰堂到遍設育嬰堂等所記前後不一的問題。又在查考台灣械鬥史料時發現咸豐三年(1853)的“頂(上)下郊拼”和咸豐八至九年(1858—1859)的“漳泉拼”是移民社會裡地緣組合之間的械鬥之尾聲, 1860年以後漸變為血緣組合(家族、宗族)之間的械鬥,械鬥的起因也從土地、水源之爭增加了墳茔風水的糾紛。這又可以證明“陳氏定理”。陳孔立教援為我的第一本書《台灣近代文學叢稿》題寫書名,為《閩台區域社會研究》等5本書撰序,每次面談都給我很好的指導、很多的勉勵。陳孔立教授曾在第一歷史檔案館發現台灣進士汪春源的材料,不嫌煩難複制寄贈給我。
我對陳孔立教授懷有很深的敬意。
附帶言之,本文配圖是陳孔立教授同我、是90歲老師同70歲學生的合影。
(作者汪毅夫系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廈門大学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