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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長”徐國勇(右)、“中選會”代主委陳朝建。(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4月1日電(記者 倪鴻祥)民進黨把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韓國瑜當成2020頭號對手!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今天上午在“立法院”質詢,若韓國瑜參選2020同時被提高雄市長罷免案成立,是否可以在明年1月11日同時投票?“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如果真的發生就依法處理,只要符合構成要求,就由“中選會”決定何時舉行罷免案投票。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開會討論公職人員及正副“總統”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上午提出質詢,指韓國瑜被罷免的可能性。“內政部長”徐國勇、“中選會”代主委陳朝建出席報告並備質詢。
劉世芳表示,韓國瑜從2018年12月25日就職高雄市長到2020年1月11日大選投票日,就職超過1年又3個禮拜,這算不算罷免案要件任職超過1年?如果韓國瑜被罷免,同時又是“總統”或“副總統”候選人,兩個投票日能否依選罷法新制,在同一天舉行?
劉世芳還說,依選罷法第90條規定,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所以只要57萬就可通過罷免(高市選舉人228萬,罷免門檻57萬),韓國瑜當選市長票數為89萬餘票,支持民進黨陳其邁的有74萬票,所以韓國瑜是否可能既是候選人也是被罷免人?
劉世芳指出,選罷法第87條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為之,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但被罷免人同時為候選人時,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60日內單獨舉行罷免投票。現在態勢是如此,有人不想選,但有些政黨一直勸進,到底罷免案投票日與大選投票日有沒有可能同一天舉行?有無法律競合問題?
陳朝建沒有正面回覆,推說聽不懂罷免和選舉投票是同一天的意思,立即遭主持會議的國民黨“立委”林為洲“打槍”說“我們都了解怎麼你不了解?”引起台下大笑。
徐國勇表示,如果真的發生了,就一切依法辦理,法律上就是看真的發生時,檢視有沒有符合構成要件,只要符合構成要件,最後投票日何時舉行由“中選會”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