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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高峰(網絡) |
中評社北京4月5日電/商務部新聞發言人高峰4日表示,特殊與差別待遇是世貿組織(WTO)廣大發展中成員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也是WTO的一個基本原則,必須得到保障。
高峰在商務部當日召開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說,這一原則充分體現了多邊貿易體制的包容性。任何成員都有選擇自己對外經貿政策的權利,發展中成員特殊與差別待遇的權利必須得到保障。
近日,有發展中國家同意開始在WTO談判中放棄特殊和差別待遇。對此,高峰表示,中方對於世貿組織改革的立場已經十分明確。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我們不回避應盡的國際責任,願意在世貿組織中承擔與我們自身經濟發展水平和能力相適應的義務,事實上,我們也是這樣做的,還將繼續這樣做下去。
“同時,我們也會同其他發展中成員一道,堅定維護發展中成員的基本權利,發出我們共同的聲音,維護我們的發展利益。”他說。
高峰表示,希望世貿組織所有成員能夠相互尊重,求同存異,共同努力推動世貿組織改革,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沿著正確的軌道向前發展。
“特殊與差別待遇”是WTO的一個專門術語,在談判中往往是指發展中國家可在WTO談判中做出比發達國家少的承諾,例如在市場准入談判中的關稅減讓幅度少於發達國家。
(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