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2日電/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積極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國務院國資委主任肖亞慶表示,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權多元化是國資國企改革的重點領域,“2019年是國企改革的攻堅年”。“今年將推出第四批100家以上混改試點。”據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介紹,2019年國企混改將進入批量落地期。
但是,在各地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實踐中,還存在著一些影響混改推進的因素,突出的一點就是在國企引入民間資本過程中,雙方博弈成本較高。不少民營企業對參與國企混改比較謹慎,一方面希望響應政策號召,另一方面又擔心進入之後作為小股東說了不算,更重要的是投資利益得不到保障。如何推進國企混改,釋放企業活力,通過做大蛋糕使得參與各方都能受益?筆者以為,不妨採用基金方式使國有企業混改順利推進。
首先,用基金方式開展國企混改,有助於實現在保持國資控股權、控制權的前提下,科學合理地調整股權比例,實現有效激勵。市場是不斷變化的,這就意味著國企混改股權變化中方案設計和最終效果之間是否統一很難得到保證。推進股權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充分利用基金的靈活性,比如通過公司治理代理、業績對賭、股權調整、不對稱分配等方式,在日後根據實際效果調整管理權、股權和分配權,對當初設計的不完善之處作出修改。
其次,用基金方式開展國企混改,有助於混改國企找到新股東。國企希望在混改中提升整體管理水平,並因新公司的加入協同拓展產業鏈上下游資源、提升科技水平。但最初方案中引進的股東能否有效地實現這些目標,很難在股權調整之初就完全確認。基金本身是一種有一定時間期限的工具。如果新股東通過基金方式進入,有利於在未來時點根據預先設定的條件作出調整,同時也便利投資者有序退出,這有助於為參與混改的國企創造穩定的發展環境。
再次,用基金方式開展國企混改,有助於實現國有股權的合理定價。站在各方股東的角度看問題,無論是國企、民企還是金融機構,都偏重於追求收益的最大化。這些參與者還希望,在多方合作中匹配資源、業務互補,或者實現區域擴張等。這個時候,對價就成為一個重要因素。賣方想高賣,買方想低買,往往難以達成一致,而且一開始的定價無論採用何種估值方法,都無法完全預測未來走勢。通過基金方式作出股權設置和日後調整,能夠更公平地保證各方利益的實現,並實現長遠利益。
雖然基金不是萬能的,但在很多時候確實是一個有效的新工具,尤其是對於目前國企混改中的一些難解症結,股權投資基金可以成為協調各方管理訴求的緩衝器、平衡各方收益的調節器、監管部門決策風險的防火墻。用基金方式助力國企混改,既可以保持國有資產在產權方面的控制權,又能在治理結構中實現多樣化;既能保證公司的效率提升和政企分開,又兼顧了核心團隊業績激勵需求和更加靈活地保障員工利益。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姜明明(盛世投資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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