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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17日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6個草案版本。(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4月17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開會審查《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等6個草案版本,由於草案名稱無法達成共識,經藍綠委員協議,下午決定6個版本全部保留以併案方式送出委員會,並在院會處理前需經朝野協商。
民進黨目前是主張先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防堵兩岸和平協議和大陸的兩制台灣方案,對《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興趣缺缺。
民進黨籍召委張宏陸表示,一直留在內政委員會也不是辦法,不如讓朝野協商去決定,如果再沒共識,就是院會處理時否決掉即可。
今天主持會議的輪值召委、中國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決定將6個版本全部保留併案送院會,是擔心民進黨若在下週內政委員會排案審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3的條文草案,一旦比監督條例草案還早出委員會的話,監督條例草案就不可能討論了,所以乾脆將6個草案版本全部保留送院會處理,此後只要朝野協商兩岸條例第5之3草案,民進黨就一定得討論監督條例草案。
民進黨籍召委張宏陸表示,監督條例從草案名稱開始就沒共識,一直留在內政委員會討論有如繞圈子也不是辦法,不如將6個版本草案全部移出委員會,讓朝野協商去決定,如果再沒共識,就是院會處理時否決掉即可,總比一直放在內政委員會好多了。
至於內政委員會下週輪值召委是張宏陸,是否會排《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3的條文草案進行審查?張宏陸表示,他尚未決定,若有其他法案可審,會考慮先排其他法案審查。
兩岸監督條例草案共有6個版本,名稱都不一樣,6個提案人都堅持己見,沒有共識。
6個版本分別是民進黨團《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草案。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親民黨團《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黃昭順《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協議簽署監督條例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