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9日電/日前,福建省紀委監委通報三起近期查處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1.福建南平武夷山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伍洲不擔當、不作為等問題。2016年7月至2018年7月期間,伍洲對其主抓的茶山整治工作部署推動不力,明知武夷山景區內存在擠占道路、侵占河道壘墻築台種茶以及毀林種茶等問題,未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解決。同時,未督促其分管負責的林業部門履行森林資源保護職責,加強監管、查處,造成生態環境被破壞等不良影響。2018年8月,伍洲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福建漳州市平和縣商務局黨組書記、局長盧林海在巡察反饋整改工作中弄虛作假、敷衍了事等問題。2018年9月,平和縣委巡察組向縣商務局黨組下發巡察整改通知,商務局黨組在整改工作中,編造“黨組召開三次會議”“支部召開支委會和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應知應會測試”等多項未開展的整改工作;同時,對反饋的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範等問題沒有提出實質性整改舉措。對此,盧林海作為黨組書記,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3月,盧林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福建福州市連江縣東岱鎮司法所所長陳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打折扣、搞變通等問題。2014年以來,陳鈺長期使用面積超標20.17平方米的辦公室,並在上級組織開展的自查中未如實申報。2018年5月,連江縣機關事務中心實地檢查發現後,責令其立即整改。陳鈺以先行搬出、後又搬回的方式應付檢查、虛假整改;2018年12月,連江縣機關事務中心開展聯合檢查再次發現該問題。2019年3月,陳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上述3起典型問題中的黨員幹部,有的作風拖沓、慵懶怠政,有的虛假整改、消極應付,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嚴重影響了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這些黨員幹部受到嚴肅處理,教訓極為深刻,廣大黨員幹部務必引以為戒。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