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4日電/美方以知識產權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是對知識產權規則的濫用。中國始終認為,知識產權應是國際合作的橋梁,而不能成為貿易保護的大棒,更不能成為遏制他國發展的武器。中國始終不渝做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的堅定維護者、重要參與者和積極建設者。
中國歷來重視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截至目前,加入了幾乎所有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與全球60多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簽訂了多雙邊合作協議和諒解備忘錄,與50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建立正式合作關係。
今年3月15日通過的外商投資法明確規定,國家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權利人和相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嚴格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中國以強有力的措施促進知識產權保護,就是要為中外企業營造公平良好的營商環境。中國對中外企業知識產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注重加強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各自優勢領域知識產權的保護。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統計數據為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努力作了注腳,2017年,中國非本國居民發明專利申請量僅次於美國,居世界第2位,非本國居民商標註冊申請量居世界第1位。
保護之外,中國還大力促進知識產權交易轉化,推動中外企業開展正常的技術交流合作。2018年,中國知識產權使用費進口額達到2355億元,同比增長22%;出口額368億元,同比增長14%;專利、商標質押融資總額達到1224億元,同比增長12.3%。這無疑為促進國際交流合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通則共進,相閉則各退。”世界經濟穩定復甦迫切需要更加密切高效的國際合作,無論經貿往來還是創新合作,都離不開知識產權制度保駕護航。未來,隨著對外開放水平不斷提升,中國將繼續深化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推動構建更加開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為國際合作架設更加通暢便捷的橋梁。
來源:新華社 作者:張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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