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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地鐵進食者,不宜急於“拉黑”
http://www.CRNTT.com   2019-05-20 14:40:02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15日公布《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規定,大聲外放視頻或音樂、在列車車廂內一人占用多個座位、在列車車廂內進食等不文明乘車行為將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此前,廣受關注的“地鐵禁食”條款,已寫入《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曾引發熱議。如今,根據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公布的《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在地鐵車廂內進食等不文明乘車行為,將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一旦列入信用“黑名單”,被地鐵部門“拉黑”,至少會在乘地鐵方面受到限制。這顯然戮到了一些“地鐵食客”的痛處。

  然而,必須承認,但凡城市普通工薪族,都有過在地鐵車廂內進食的經歷,可以說已經成為許多市民工作和生活中的一種習慣,盡管人們大都知道這是一個不文明的習慣。而城市將出台硬性規定限制這種習慣,甚至進行處罰和“拉黑”,想必有的市民在短期內難以適應。畢竟,許多人在地鐵車廂進食,也是迫不得已,誰不想清早起來,悠閑地坐在自家飯廳,享受一頓美妙的早餐?

  當然,我們絲毫也不懷疑,城市“地鐵禁食”的美好初衷——為了改變部分市民的陋習,為了呵護城市文明。問題是,僅僅為了一個“地鐵車廂中的文明”,就去限制和幹涉市民的“飲食權”,似乎讓法律超越了邊界。還有,禁令應該考慮可行性。對於“飲食”這個概念的界定,是很模糊的,如果寫入法規中,很可能帶來管理上的缺陷。比如,在車廂裡吃面粉等算是飲食行為,那麼吃泡泡糖、喝瓶可樂,算不算飲食行為呢?再者,車廂進食,在某些人的行為中,已經根深蒂固,要想通過禁令去改變這種陋習,恐怕很難很難。可見,政府應慎重實施“地鐵禁食”,一旦出台了又執行不了,會直接影響規定的效力和執行者的公信力。

  不可否認,地鐵車廂禁食,是為了城市的文明和美好。然而,城市再文明再美好,她也是市民的城市,是大家的城市,是給予大家生活方便的城市。每個人為了生活,要打拼,要趕時間,假如說立法禁止他們在車廂內吃東西,那麼這個城市是為誰而美麗,為誰而方便?所以,我們在進行社會管理時,要把握一個度,不能讓“地鐵禁食”,去損害公衆的利益。

  可見,對於地鐵進食者,不宜急於“拉黑”。事實上,不倡導立法禁止,并不代表支持這種不良習慣。筆者只是認為,對於地鐵車廂進食,這種不文明行為,堵不如疏,首先只能用道德規範去約束。也就是說,要給市民一個修正不良習慣的過渡期,通過政府部門的正確引導和溫馨提示,輔之批評教育等行政手段,去提高市民自我調節、自我約束的能力,逐漸改變車廂內進食等不文明的生活習慣,而不是急於禁止和處罰。(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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