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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閩台經貿深度融合的路徑探討
http://www.CRNTT.com   2019-06-22 00:15:40


 
  2、推動閩台建立服務於共同參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金融合作機制

  閩台在共同參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進程中開展的貿易投資離不開貿易融資,與貿易投資相伴的互聯互通、產業園區建設、海洋運輸與開發都需要金融支持。為此,閩台可通過務實協商,商討借鑒香港模式共同參與到“絲路基金”和“亞投行”的可行路徑。同時,閩台可協商成立由雙方公權力部門注資的共同基金,向“絲路基金”或“亞投行”注資,攜手進軍國際市場。

  3、推動閩台建立共同參與“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合作對外投資機制

  從共同發展的角度看,閩台應加快合作對外投資的步伐,尤其要利用台商在“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區域內的既有產業網絡,深化閩台經貿合作規模。閩台可以通過相互參股、相互持股與合作投資方式,共同參與開展“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規劃中的基礎設施建設與產業園區發展,從而將閩台產業合作延伸到“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區域,實現合作效益外溢,從而為推動閩台經貿融合發展提供新動力。

  (二)福建自貿區建設對推進閩台經貿深度融合發展的影響

  1、福建自由貿易區建設將為閩台經貿交流合作帶來諸多“紅利”

  首先,藉助福建自由貿易區建設搭建的發展平台,閩台之間的企業、業者能夠在商務往來中更加便利,減少交易成本;其次,由於福建自由貿易區內大部分商品免徵關稅或關稅減半,因此,福建市場上物美價廉的製成品能夠在台灣市場以更低價格銷售,而台灣一些高新電子科技產品同樣可以為大陸消費者以更加便宜價格購買。這種互利互惠的貿易格局將會進一步擴大閩台之間的貿易總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福建對台灣的貿易赤字,促進閩台經貿朝著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再者,福建自由貿易區建設將為閩台經貿合作開闢新模式和新渠道,由此而帶來的自由貿易正常化將為閩台高層次、寬領域經貿合作纍積互信,進而推動閩台經貿合作全面發展。

  2、福建自由貿易區的制度創新建設將改變閩台經貿低水平合作現狀

  福建自由貿易區建設在促進閩台經貿合作方面,最大的不同在於制度創新。制度創新主要包括四個方面:投資管理制度、貿易監管制度、金融制度和綜合監管制度。其中,在投資管理制度方面,主要採用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即凡是沒有列入負面清單的投資項目,均允許外商投資,並且允許投資的項目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在貿易監管制度方面,採用創新監管模式,促進自由貿易區內的貨物、服務等要素自由流動;在金融制度創新方面,積極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人民幣跨境使用等;在貿易監管制度方面,將過去事先批准改為事中、事後監管,建立信息共享和服務平台。由此,將改變當前閩台經貿合作主要體現為減稅、台灣業者到福建特有領域投資的單一低水平形式。

  3、福建自由貿易區建設將為閩台經貿合作拓展出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

  福建自由貿易區建設借鑒國際通行的基礎規則和成熟經驗,致力於促進投資貿易體制創新,培養國際化和法制化營運空間,積極推進福建與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新模式,將為福建與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開闢出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從而使福建與台灣地區的經貿合作的廣度和深度實現質的飛躍。主要體現為:一是將創建出更加國際化的閩台貿易市場。福建自由貿易區建設將使閩台之間的貿易更加自由,貨物通關更加便利,對台灣實施更加優惠的政策。同時,更多台灣地區商品將進入福建自由貿易區,福建自由貿易區對台免稅市場將吸引台灣企業進駐自由貿易區。由此,閩台雙向投資將更加頻繁,將有效解決閩台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二是推動閩台金融業發展一體化。當前,閩台金融業交流合作日益密切,閩台金融業交流合作包括人民幣清算、貿易融資、兩地匯款、新台幣現鈔兌換等領域。隨著合作不斷加深,閩台貿易之間人民幣結算比例不斷提高,帶動人民幣業務向更廣範圍展開。由此,閩台之間的金融產品將不斷創新衍生,從而推動閩台金融業發展不斷一體化。三是推動閩台服務貿易快速發展。目前,福建的服務產業占GDP比重不到50%,而台灣的服務產業占GDP比重已近70%。與此同時,福建服務產業擁有廣闊的發展前景,而台灣的服務業產值年增速緩慢。由此,在兩岸服務貿易協定已簽訂的前提下,基於福建自由貿易區業已推出的各項對台優惠措施,結合未來台灣將對大陸開放的發展前景,閩台服務貿易將得以實現快速發展。

  四、推動閩台經貿深度融合的路徑

  (一)通過優化投資環境以提高吸引台資的能力

  隨著台商投資動向的變化,福建吸引台資的能力有所下降。因此,福建省應進一步優化本地投資環境以吸引台商投資。因此,按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重要講話精神:“福建要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上作出示範”,“不斷探索新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一方面,應建立健全金融監管體制,簡化金融業務辦理程序,完善信用評級制度,從而優化吸引台商投資的金融環境;另一方面,應利用ECFA協議在金融方面做出的規定,深化閩台銀行業、保險業、證券業合作,共建兩岸金融服務中心,創新金融業務,推動兩岸金融業共同發展;第三方面,進一步開放閩台金融管制,建立福建自貿區廈門片區金融結算特區,從而實現廈門特區內人民幣與新台幣的自由兌換,簡化貿易支付手續,降低金融風險。

  (二)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以推動產業結構高級化

  當前,世界已經進入服務經濟時代,服務業對全球經濟的貢獻率高達70%,大力發展服務業,特別是高附加值的現代服務業已成為推動地區經濟增長的重要途徑。台灣服務業發展較快,進入21世紀以來,其服務業產值對GDP的貢獻率一直都接近70%。為此,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重要講話精神:“吸引優質生產要素集中集聚,全面提升福建產業競爭力”,一方面,福建省應學習台灣服務業的經營管理模式,引進台灣服務業先進管理人才,促進服務業健康快速發展;另一方面,閩台應充分發揮各自在服務業發展方面的比較優勢,充分開展兩岸服務業的有機“融合”,避免過度保護和惡性競爭,實現兩岸經貿彼此共通的新格局,提升服務業關聯度,優化產業結構。

  (三)基於出口產品競爭力提升以促進閩台經濟協同發展

  閩台均屬於外向型經濟增長模式,產品進出口貿易額是影響兩地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兩岸進出口貿易不平衡性雖在一定程度受到台灣當局的限制性政策影響,但與福建本土產品品質較差、產品競爭力較低密切相關⑤。由此,首先,福建省應學習台灣產業發展的先進模式、企業管理方面的成功經驗以提升自身產品競爭力。同時,應從產品的外觀、舒適度、獨特性等方面力求創新,加入高科技元素,從而提升產品的附加值,進而打造世界級品牌,促進整體行業發展;其次,通過與台灣協商,使其適度降低對閩輸台產品的門檻限制。基於此,推動閩台貿易最終實現平衡發展。

  (四)推動平潭綜合實驗區與福建自貿區建設協同發展

  平潭是大陸距台灣本島最近的區域,岸線港口、海洋生物、濱海旅遊、清潔能源等資源豐富⑥,開發空間廣闊,是當前大陸對台合作的“先鋒”。因此,全力打造平潭綜合實驗區,有利於推動兩岸人員、投資和貿易的自由往來。為此,根据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重要講話精神:“要發揮經濟特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實驗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等多區疊加優勢,不斷探索新路”,“力爭在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上走在前頭”,一方面,應進一步完善平潭港區建設,將其最終全面打造成連接台灣的自由貿易港區;另一方面,要努力全面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提升對台資企業和台灣人才的吸引力;第三方面,努力建立機構簡化、職能綜合、結構扁平、運作高效的監管機制,為全面建設平潭綜合實驗區提供組織保障。此外,在推進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的同時,應與當下福建正在積極開展的福建自貿區建設有機關聯起來協同發展,凸顯廈門片區、福州片區、平潭片區的發展定位與特色分工,整合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與廈門自貿區建設中重疊的職能,在優化政府管理體制改革的同時,通過發揮廈門自貿區各個片區以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比較優勢,積極開展與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對接合作,實現兩岸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與優化配置,推動閩台經濟合作的深度融合。

  (五)通過福建自貿區建設深化閩台產業合作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福建代表團審議重要講話精神:“要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要發揮經濟特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綜合實驗區、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等多區疊加優勢,不斷探索新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目前,福建省應在借鑒上海自貿區試點內容的基礎上,結合閩台產業合作特色,探索具有福建省自身特色的產業項目,進而創新兩岸產業合作。一方面,應立足於福建自貿區的制度創新,促進閩台產業技術研發合作。主要是利用福建自貿區各類產業資本擴大開放、制度創新、加快發展的重要平台,加強閩台產業創新驅動、轉型發展。與此同時,與台灣合作研發創新、制定標準、打造品牌,共同拓展更高層次、更廣闊的國際市場空間;另一方面,利用福建自貿區高效開放的態勢以推進閩台產業融合。主要是利用福建自貿區未來在資金流、物流、人才培養及人才自由進出方面形成的新機遇,吸引台商來福建投資興業,推動閩台產業整合發展;第三方面,靈活應用福建自貿區的金融政策以實現閩台產業金融創新。主要是充分利用福建自貿區允許有條件設立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及匯率與存貸利率市場化等政策,加快實現閩台產業合作的金融創新。其中,通過在福建自貿區設立台資銀行,將台資銀行服務台灣中小企業的經驗及金融理念等帶到福建,為在閩台商及當地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第四方面,充分把握福建自貿區服務業開放重點,深化閩台產業服務貿易。其中,允許閩台投資者在自貿區內註冊設立各類事務性商業服務中介、各類經紀人公司等,允許台灣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產業中介、諮詢、培訓、認證、代理、策劃等服務機構,允許在特定區域設立保稅展示交易平台,大力發展貨物流通服務,推進兩岸倉儲物流、免稅電商、實體店等產品物流業發展,整合閩台產品資源,融入國際產品貿易體系,提升閩台產品的國際競爭力。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一帶一路’戰略下兩岸產業鏈雙向嵌入性研究”(批准號:17BJL062)。

  註釋:

  ①《習近平參加福建代表團審議》,新華社,2019年3月11日,http://www.cppcc.gov.cn/zxww/2019/03/11/ARTI1552262644388103.shtml.

  ②台灣“行政院主計處”:《台灣統計年鑒(2016)》,2016年12月,http://nianjian.xiaze.com/down/2016/taiwantjnj-2016.html.

  ③福建省統計局:《2016年福建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7年2月,http://www.stats-fj.gov.cn/xxgk/tjgb/201702/t20170224_40079.htm.

  ④王勇:《自貿區建設背景下兩岸共建“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探討》,《台灣研究》,2016年第3期,第52—58頁。

  ⑤黃茂興:《閩台經濟綜合競爭力協同提升戰略研究》,《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5期,第32—41頁。

  ⑥周瓊:《自貿區建設對閩台農業合作的影響及對策建議》,《台灣農業探索》,2015年第1期,第19—21頁。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9年6月號,總第25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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