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會的自由討論環節,來自匈牙利的國際奧委會委員丹尼爾·久爾陶指出,權力很大的該委員會委員如何產生、何時產生,目前並未明確公示。
77歲的國際奧委會委員、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主席迪克·龐德直言不諱,在奧運會如此巨大的利益面前,“舉辦地委員會”委員可能與潛在的申辦地“密會”。
此外,雖然國際奧委會強調,最終決定舉辦地的投票權依舊在國際奧委會所有委員的手中,但正如巴赫所說,未來的候選舉辦地可能只有一個。如此,全會雖然擁有最終投票權,但由於選項唯一,權力還是有所打折扣。
第二,未來的奧運會不一定非要提前7年確定舉辦地,國際奧委會執委會將為每一屆奧運會申辦時間制定專門的戰略框架。其實,這種時間的靈活,在洛杉磯提前11年獲得2028年奧運會舉辦權就體現出來。
本次奧運會申辦規程修改意見工作組負責人、澳大利亞人科茨表示,未來同時授予兩屆奧運會舉辦權的情況,可能還會出現。
第三,未來的奧運會不再限定在一個城市舉辦,可以多個城市甚至國家(地區)聯合舉辦。這種趨勢也早已體現,特別是在冬奧會。2022年北京冬奧會分布在三個賽區,而2026年冬奧會也將在意大利的米蘭/科爾蒂納丹佩佐兩座城市,以及它們之間的一些小城市舉辦。
國際奧委會鼓勵舉辦地更多使用現有或臨時場館。米蘭/科爾蒂納丹佩佐規劃使用的現有場館和臨時場館的比例高達93%。然而,為了使用這些場館,很可能造成賽區相對分散。俄羅斯撐杆跳“女皇”伊辛巴耶娃就擔心這會讓奧運會變成單項世錦賽,“讓運動員在一起才是奧運獨特之處”。此外,賽區分散也會造成較高的交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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