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4日電/背景:近日,一篇題為《抗癌靶向藥,卻在進入醫保後消失了!》的報道引起廣泛關注。據一些癌症患者介紹,很多腫瘤藥物納入醫保報銷範圍後,反而在醫院“消失”,開不到了。江西省某市醫保局工作人員李龍透露,這種情況確實存在。
北京青年報發表豐收的觀點:去年,17種抗癌藥納入醫保報銷目錄後,平均降價幅度在56.7%,獲得輿論一致肯定。隨後,北京等地都在積極落實這一惠民政策,如今年前5個月,廣州17種抗癌藥醫保報銷額5300多萬元。但與此同時,有關抗癌藥進醫保後“消失”的消息零星出現。以黑龍江省為例,一種叫“克唑替尼” 的抗癌藥納入醫保後,可以在省會城市哈爾濱買到,但在伊春、大慶、綏化、黑河等地買不到。醫保控費被認為是抗癌藥“消失”的重要原因。近年來,因醫保控費導致手術延後等問題多次出現。抗癌藥納入醫保後,因患者用藥量大、總費用高,對醫保造成很大壓力,醫院就不願採購抗癌藥。此外,過去公立醫院有15%的藥品加成,自然願意銷售藥品,如今取消了藥品加成,醫院銷售抗癌藥的積極性有可能下降。相關藥企是否按照談判約定及時、足額供應抗癌藥,這個問題也需要調查摸底。有關文件已明確禁止以費用總控、藥占比等理由影響醫保抗癌藥供應。在醫保基金壓力大的地方,應當通過增加財政補貼、調整控費政策來解決。而要想調動醫院採購供應抗癌藥的積極性,應該納入績效考核來倒逼。有關方面只有深入調查、對症下藥,才有望真正解決問題。
小蔣隨想:醫保必然涉及報銷。與社保類似,醫保資金結餘和地方經濟發展水平、本地及外來就業人口規模,有很大關係。如上文列舉的,北京、廣州積極落實抗癌藥入醫保,報銷額也很可觀。而黑龍江除省會哈爾濱外,省內其他一些地方的醫院則缺少有關抗癌藥。眾所周知,相比北上廣以及東部地區,中西部以及東北地區的經濟發展相對滯後,這種差異難免產生各種影響。換言之,如果一些地方的醫保資金不夠充裕,縱然17種抗癌藥大幅降價,但價格相比一般藥品還是高,地方醫保的壓力可想而知。一旦報銷不起,“醫保控費”或“限購貴藥”恐怕也是無奈之舉。這個時候,若上級部門只是發文要求“不得因為什麼原因影響供應”,效果有限。地方管理者心裡沒准還會抱怨“憑啥上級請客,下級買單”?如果糾纏於此,於事無補,當務之急該怎麼辦?上級財政可否適當予以“轉移支付”,緩解地方壓力?讓亟待救治的患者得到應有的治療,兌現有關惠民政策,取信於民,無疑是最重要的。當然,更根本的任務是,發展才是硬道理。各項社會事業都在經歷進一步深化改革,越是遇到困難和阻力,越使我們意識到,只有發展才能解決前進中的問題,惟有砥礪前行才能不負民眾期待。
來源:人民網 作者:蔣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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