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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足農業農村發展的短板,需要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
中評社北京7月7日電/與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對標,當前中國農業農村發展還存在一些短板。
經濟日報發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研究員葉興慶文章介紹,一是農業產能有待提升。農業基礎依然薄弱,農業經營規模偏小,供求結構性矛盾突出。今明兩年,我們要把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保障重要農產品的供給和提高農業的發展質量這兩個目標有機結合起來。未來兩年,要注意重要農產品供求關係的變化。將農業這個基本盤穩住,發揮好“三農”壓艙石的作用。
二是農業領域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需持續推進。基於長遠的考慮,只有繼續推進農業領域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才能讓中國農業真正強起來,因此,必須繼續堅持這兩年所採取的一些結構性改革的措施,包括土地的流轉集中與規模經營等。
三是脫貧攻堅成果需不斷鞏固。我們要注意幾個問題,第一是不平衡的問題,一些深度貧困地區未來兩年脫貧攻堅的任務很重,特別是“三區三州”,未來兩年國家新增的扶貧資金應該向這些地區傾斜。第二是存量在減少,但是要防止增量,就是返貧問題,防止返貧依然面臨巨大壓力。未來兩年一個重要的工作著力點,就是要鞏固脫貧成果,防止減貧人口重新返貧。第三是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銜接。通過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能夠讓脫貧成果得到鞏固,同時還能進一步擴大這個成果。
四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尚不完善。城鄉之間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差距比較大,還有很多短板。接下來,要全面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加大“路長制”和示範縣實施力度,實現具備條件的建制村全部通硬化路,有條件的地區向自然村延伸。同時,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全面推開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廁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為重點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確保到2020年實現農村人居環境階段性明顯改善。對於義務教育、醫療、養老等方面的公共服務,下一步要實現從“有”到“好”的轉變。
文章提出,補足農業農村發展的短板,需要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第一,要建立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規劃約束機制。調整重城輕鄉的發展布局,以城鄉均衡發展為目標重新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區域與產業發展規劃,以“產城融合、產村融合”激發鄉村內生發展活力。
第二,要建立鼓勵和引導各類人才下鄉的激勵機制。加強財政對鄉村公共事業的基本保障,以各項職能業務有效開展為基礎,保證基層工作人員有業可為,建立基層在崗補助與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工資制度,逐步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水平。
第三,要建立財政支出優先保障農業農村項目的激勵約束機制。切實落實財政預算優先安排農業農村投入,確保投入比重優先增長。著力提高財政支農資金的整合效率,有效增強投入效益效能。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加大對農業農村的支持力度。
第四,要建立金融支持農業農村發展的激勵約束機制。切實落實涉農貸款業務差異化監管制度,強化縣域金融機構對農信貸投放的激勵約束。
第五,要建立對農業農村生態功能的補償機制。加大財政對農業和生態功能區的支持,支持生態化產品發展,促進生態資源價值的充分實現。
第六,要建立體現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領導機制。建立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考評體系,強化約束性指標的達標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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