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現時香港《緊急情況規例條例》Emergency Regulations Ordinance(cap.241)行政長官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衆安全的情況時,行政長官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衆利益的規例,該等規例可對包括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作出規定。
“台獨”林飛帆助亂港獲升職
黎智英赴美“領功”,帶領示威者包圍警總的黃之鋒、羅冠聰,二人密友“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亦因勾連“港獨”表現突出,7月15日公布獲民進黨聘任做黨副秘書長。
混入“太陽花學運”毀港法治
《大公報》6月18日報道民陣6.16發起亂港游行當日,台灣三個成立不足半年的“台獨”青年團體“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台灣公民陣綫”、“台灣青年民主協會”聲稱聲援港反對派,三個“台獨”團體的大旗手正是林飛帆。
陳文鴻教授指出,亂港派在港搞美式的“顔色革命”,以示威游行等政治動員、文宣動員,再以激進暴徒與警察衝突,野貓式占領市中心等癱瘓政府及交通運作,制造國際新聞,打擊中央政府威信及特區政府威信,迫使社會及政府依從他們的主張後,再混入台式的“太陽花學運”毀滅法治。
陳教授說七一暴徒衝擊破壞立法會,正正與五年前台灣“太陽花學運”占領台北“立法院”的模式一樣,唯獨分別是香港的暴徒滲入“美國特派隊”:“梁繼平喺美國讀開書,返嚟完成‘工作’,即日經台灣返美國喇。”
來源:大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