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1日,孫小果經多次減刑後刑滿釋放,實際服刑十二年零五個月。出獄後,孫小果先後擔任雲南咪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雲南銀合投資有限公司、昆明璽吉商貿有限公司等企業股東,以及原昆明昆都M2酒吧等多家酒吧股東或實際控制人。
孫小果出獄後涉嫌黑惡犯罪
辦案機關查明,2018年7月21日晚,孫小果受李某邀約,先後組織楊某光、馮某逸等7人趕到昆明市官渡區金汁路溫莎KTV,對王某濤等人進行毆打,致王某濤重傷二級,其他人不同程度受傷。
案發後,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於2018年7月30日對其立案偵查,於8月30日對其取保候審。案件於2019年1月3日移送至官渡區人民法院後,辦案部門發現孫小果系1998年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時向雲南省委報告。省委高度重視,要求對該案深挖徹查,依法辦理。官渡區人民法院於2019年3月18日決定對其逮捕,公安機關對孫小果2010年4月刑滿釋放後涉嫌違法犯罪全面開展偵查,發現孫小果及其團夥成員先後有組織地實施了聚眾鬥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涉嫌黑惡犯罪,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2019年4月,中央掃黑除惡第20督導組進駐雲南後,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進行督辦;5月,全國掃黑辦又將該案列為掛牌督辦案件,並派大要案督辦組赴雲南指導督促案件辦理工作。
被查涉案公職人員、重要關係人增至20人
雲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在之前已對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等11人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的基礎上,近日又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田波、雲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原副總隊長楊勁鬆等3人進行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同時,雲南省檢察機關在前期已對4名監獄幹警立案偵查並採取逮捕措施的基礎上,又對涉嫌徇私舞弊減刑的2名監獄幹警採取逮捕措施。至此,孫小果案被查涉案公職人員、重要關係人增至20人。
具體情況為:辦案機關調查發現,在孫小果案2007年再審中,受其母孫鶴予、繼父李橋忠請托,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田波涉嫌徇私枉法、受賄等嚴重違紀違法。梁子安、田波2人分別於2019年5月、6月被採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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