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搞事分子申請在本周六發起“光復元朗”遊行,罕見地被警方拒絕,也一如所料地遭到反對派的大肆攻擊,申請者揚言即使上訴失敗也會繼續上街,完全是一副“我就犯法你奈我何”的姿態。在這種情況下,特區政府及警方必須準備不同預案以防不測,最重要的是有法必依,維護法治尊嚴及市民的人身財產安全。
警方拒為周末的遊行開綠燈,理由絕對充足。近來的香港可用“兵荒馬亂”來形容,遊行每每以暴力血腥收場,搞事者連立法會、警察總部、中聯辦大樓都敢侵犯,莊嚴的國徽都敢損污,還有什麼做不出?侮辱不同政見者的祖墳都幹得出,還有什麼底限可言?搞事者又欲以遊行為名踩入元朗鄉村,擺明“撩交打”,網上更有人公然號召縱火焚村及殺死村民,來勢汹汹,而元朗居民已表明將堅決守護家園,劍拔弩張之下,會發生什麼嚴重後果已經寫在墻上。
非常時期,須行非常手段。警方明知否決遊行申請將招致無邊無際的謾罵,上綱上線的攻擊,仍然頂住壓力作出正確決定,體現了政治承擔,也順應了主流民意。畢竟,沒有什麼比保護市民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更重要,而被保護者不僅是元朗居民及遊客,也包括遊行參加者。
然而,警方的一片好意,反對派不會領情,相反,他們指摘遊行“審核機制不透明”、“打壓言論與集會自由”,大帽子滿天飛。事實上,亂港勢力為今次遊行作了精心準備,包括輿論上攻擊莫須有的“警黑勾結”、“港府向惡勢力低頭”,物資上更不用說了,除了頭盔、口罩、眼罩等示威“三寶”,鐵通、雨傘、燃燒彈等常用裝備,甚至有“大殺傷力”武器。警方早前破獲二公斤烈性炸藥案,有三名“港獨”分子被捕,已是警號。未必巧合的是,今次遊行申請者正是一名有案底的“港獨”分子,可見他們不甘心失敗,勢必一意孤行。
顯而易見,不論警方如何決定,有些事情都難以改變,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則為暴力遊行披上“合法”的外衣;否決申請,搞事者將“違法達義”。然而,這並不表示否決遊行申請沒有意義,遊行一旦非法,大部分守法市民將重新考慮是否參與,而“一於去馬”的則主要是死硬派,警方執法便少了誤中副車的顧忌。
最引人深思的是,香港還要繼續維持“遊行之都”的名聲嗎?香港是當今世界遊行最頻密的地區,過去的一年,平均每日遊行達三十二宗,民間所謂“三日一遊行,五日一示威”已是大大低估。這反映香港的言論及結社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一國兩制”得到貫徹落實。但另一方面,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成為常態,審核行禮如儀,帶來不少副作用,尤其當遊行發生質變,不再是和平表達意見,而淪為暴力搞事的藉口時,警方重新評估審核機制就是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