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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證照分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9-08-26 07:59:50


  中評社北京8月26日電/8月21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從12月1日起,在全國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

  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表社論表示,近些年,中國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證照分離”,破解“准入不准營”等方面不斷加大改革力度,2018年11月在全國範圍內對第一批106項涉企行政審批事項實施“證照分離”改革。本次會議決定從12月1日起在全國自貿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中央層面設定的全部523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一步擴大改革範圍以及試點範圍。這將進一步創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所謂“照”指的是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證”則是各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一直以來,按照中國的法定程序,在成立公司時要“先證後照”,即先辦理相應的經營許可證,再拿營業執照。由於審批一家公司需要多種許可證,因此,等到跑完各種證之後再去辦理營業執照,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大幅降低了註冊效率。

  文章分析,證照分離改革就是從原來的“先證後照”,變成“先照後證”,把許多前置的審批改成後置,也就是允許企業先把營業執照辦理下來,再去申請各種許可證,簡化辦理流程,提高效率。

  新的問題是出現“准入不准營”的現象,即可以很快拿到營業執照,但後面的辦證效率很慢,企業同樣無法及時開業運營。因此,證照分離的本質是減少行政審批,即“照後減證”,解決准入不准營的問題。也就是宏觀“放管服”改革的一部分,該取消審批就取消審批;該改為備案的就取消審批,改為備案;對於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並且不會產生嚴重後果的行政許可事項,就實行告知承諾制。除這三種情況外,剩下的該審批就審批。

  現在的重點是盡快解決“三種情況”,而這又與營業執照的法律地位和功能有關。因此,在技術上存在一些爭議和討論,不是短期內用快刀斬亂麻的方式就能解決。

  營業執照,一種觀點突出“營業”含義,即認為營業執照具有經營的資格,因此,必須先辦證後辦照,保留前置審批,避免沒有獲得許可就運營。另有專家認為,營業執照是主體資格的合法憑證,並不代表經營資格。

  文章指出,中國改革是兼具了以上兩種觀點的部分內容,即營業執照兼具主體資格確認和部分經營資格確認的功能,對沒有許可要求的經營項目,領到營業執照即可經營,更適合“照後減證”的改革目標,保持了一種靈活性以提高效率,現在的問題是哪些許可需要保留,這涉及到法律、有效的市場監管以及行政放權等問題。

  因此,自貿區將承擔證照分離改革先行先試的任務,在放管服、市場准入、證照分離等相關領域進行制度創新,並推動負面清單實驗。這一場商事制度改革關乎中國的營商環境的改善,而營商環境改善的主要目標是逐步與國際接軌,服務於中國擴大開放的事業,通過與國際規則對接,引入更多外資企業,推動市場高質量競爭。

  事實上,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推進行政許可事項的清理並非只是局限於自貿區試點,很多普遍性、基礎性的改革正在全國鋪開。比如去年組建市場監管總局,工商、食藥、質檢三個市場監管部門合併,從內部入手,先釐清食品、藥品、廣告、特種設備等方面的許可,然後能削減的削減。既有利於避免九龍治水式的監管給企業帶來更多准入門檻,也能夠聚集監管合力,提高監管效率,為企業減少負擔。

  此外,在中國絕大部分地區,開始通過互聯網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實現了跨部門統一受理業務,減少審批打架現象,這被稱為“多規合一”,簡化審批流程。有些地區則實行“多證合一”改革,採取許可證與營業執照整合的方式,將被“合”掉的證“減”掉,解決行政審批事項過多、過濫的問題。一些地區在“證照分離”改革後,屬於信息采集、記載公示和管理備查類的各種證照,全部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

  文章最後說,改善營商環境、提高行政服務效率作為當前地方政府重要的任務之一,不管是商事制度改革,還是地方簡政放權的積極性,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證照分離”、破解“准入不准營”方面取得了明顯的進步,但難啃的骨頭留在最後,全國自貿試驗區“證照分離”試點全面覆蓋將加速這項改革的進程和落實,最終形成更加高效和成熟的制度,服務於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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