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重要意義,不只在於通過充分聽取意見建議來保障涉企政策決策的科學性,還有助於構建親清型政商關係。現實中,一些企業家在與政府打交道時往往相信潛規則的“威力”,除了對政策缺乏正確的理解外,還在於他們的部分合理訴求在政策中沒有陽光透明地得到回應。只有賦予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的制定權,讓他們把自己的意見一目了然地擺在桌面上,才能在取得一致性認同的基礎上將各方的共識納入政策決策。這種具有最大認同公約數的涉企政策,更容易成為企業家和政府的共同遵循,而那些見不得陽光的潛規則,就會失去滋生土壤和生存空間,親清型政商關係的本然屬性回歸便有了堅實基礎。
在肯定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的一舉多贏正面效應時,也應正視此舉可能讓一些企業家在參與制定政策時“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就要求涉企政策制定始終恪守科學決策的原則和底線,並以嚴格的程序為兜底,對企業家的意見建議,合理的予以聽取和吸納,不合理的按程序予以排除,避免少數心術不正者利用參與政策制定的機會,為自己謀取不當政策紅利。
(來源:北青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