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6日電/數據是21世紀的“石油”,怎麼開採、保護、使用,需要一整套清晰的規則。9月25日,記者從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獲悉,作為國內首部針對公共數據開放的地方政府規章,醞釀已久的《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亮相,將於10月1日實施。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率先主動開放,是為了讓數據產生價值、助力高質量發展,為智慧城市貢獻“上海方案”。
——亮點一:“安全至上”,為數據裝上“保護鎖”
安全是開放的前提。參與立法的相關人士表示,作為國內首部針對公共數據開放的地方政府規章,其中涉及個人隱私、商業機密甚至國家信息等安全問題,是制定過程中討論最多的方面。
“信息社會的數據,好比是農業社會的土地、工業社會的礦產,但又有所不同。因為數據可複制,數據利用也是數據產生的過程;單獨開放A數據或B數據都安全可控,但同時開放並利用A和B數據,就有可能產生風險。”上海市大數據中心主任朱宗堯表示,制定嚴格的全流程數據安全保護措施,是此次立法工作的重要考量。上海市大數據中心在數據開放的過程當中,主要是扎牢制度和技術兩個“防火墻”,建立數據安全長效運營機制。
據悉,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工作以“需求導向、安全可控、分級分類、統一標準、便捷高效”為原則,明確職責分工,並在總則中設立專門條款強調數據安全保護責任,防止公共數據被非法獲取或不當利用。對公共數據開放重大事項進行統籌協調,引入專家委員會機制,增強公共數據開放工作的科學性和專業性。明確數據開放、數據利用、平台管理、安全管理等各個主體的法律責任和安全管理義務。
公眾最為關心的是,如果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等權益被侵犯了,該怎麼辦?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長羅培新表示,數據利用主體如果在利用公共數據的過程中,存在侵犯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情形,由市經濟信息化部門會同市大數據中心和數據開放主體對其予以記錄,可以採取限制或者關閉其數據獲取權限等措施,並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