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電/教育部12日就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發布意見,提出要完善過程性考核與結果性考核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加強考試管理、科學合理制定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要求、嚴把學位授予關。
意見指出,要完善過程性考核與結果性考核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綜合應用筆試、口試、非標準答案考試等多種形式,科學確定課堂問答、學術論文、調研報告、作業測評、階段性測試等過程考核比重。加強考試管理,嚴肅考試紀律,堅決取消畢業前補考等“清考”行為。
同時,科學合理制定本科畢業設計(論文)要求,嚴格全過程管理,嚴肅處理各類學術不端行為。落實學士學位管理辦法,健全學士學位管理制度,嚴格學士學位標準和授權管理,嚴把學位授予關。
意見明確,支持高校建立與學分制改革和彈性學習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加強校際學分互認與轉化實踐,以學分積累作為學生畢業標準。完善學分標準體系,嚴格學分質量要求,建立學業預警、淘汰機制。學生在基本修業年限內修滿畢業要求的學分,應准予畢業;未修滿學分,可根據學校修業年限延長學習時間,通過繳費註冊繼續學習。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