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10月12日,成都市發布新能源汽車支持政策《成都市支持氫能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及推廣應用若干政策》,補貼重點集中氫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銷售和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領域。
在新能源汽車研發生產領域,成都將支持企業開展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發,給予最高200萬元資助;對產業集群協同創新項目,給予最高1000萬元經費;對承擔新能源汽車產業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民口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按照國家實際到位經費15%,最高給予200萬元配套資助等。
與此同時,成都還對氫燃料電池產品研發落地進行鼓勵,按照單個產品型號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銷售端則主要扶植氫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生產企業。在中央補貼的基礎上,按照中央財政單車補貼額的50%對氫燃料電池汽車進行市級配套補貼;對氫燃料電池汽車、智能網聯汽車關鍵零部件生產企業,按照相關產品年銷售額的2%,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銷售獎勵;對新能源汽車“三電”系統生產企業,按照相關產品年銷售額的1%,給予最高500萬元的銷售獎勵。
在基礎設施方面,重慶的支持對象覆蓋了加氫站、充電站和換電站。對新建、改建、擴建日加氫能力不低於200kg的固定式加氫站,按除土地費用外的建設投資費用的3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並按照年度累計加氫量,給予10元/kg、最高500萬元的運營補貼。
對完成安裝建設的專用充電樁,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給予交流充電設施100元/kW、直流充電設施200元/kW的一次性補貼,單個充電樁最高20萬元。
對新建、改建、擴建的經營性集中式公用充換電站,按照充換電設施裝機功率,給予交流充換電設施150元/kW、直流充換電設施400元/kW,單個站最高50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單個運營商每年在本市新增投運1000kW以上的充電設施方可申報當年補貼。
成都還針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運營企業,按照年度累計充換電量採取分段超額累進的方式,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充換電設施運營補貼;對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5年底前免收基本電費。
為鼓勵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和應用,成都還推出了不限行、優惠停車費等措施。新能源汽車在成都市域內出行不受尾號限行限制;2020年及以後年度不再對燃油貨運車輛發放入城證;新能源汽車在部分指定停車場和時間段停放享受收費減免,具體來看:
每天0︰00—24︰00在臨時占道停車場(點)首次停車,免首2小時停車費;在市及區(市)縣政府全額投資建設的同一公共停車場(點)首次停車,免首2小時停車費。每天7︰00—19︰00在市及區(市)縣政府財政全額投資建設的駐車換乘(P+R)停車場,收費減半。
(來源:人民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