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止住小張和小高的爭論,“這事雖然表面上看是民間的矛盾糾紛,但我們要明白,為什麼我們要直接巡察到村?不就是為了能零距離聽到群眾的意見建議嘛,我們不但要深入調查了解情況,而且還要努力幫他們把問題解決好。”
隨後幾天,我們進村入戶走訪核實,摸清了“堵路”的緣由。原來,2011年11月,村民李某與鄰里耿某因宅基地產生糾紛,在“對簿公堂”後仍未得到解決,矛盾越積越深,李某索性用一輛農用車堵住耿某家的出行之路。
路被堵後,社區和村民小組的幹部曾多次組織兩家人進行協商、調解,但兩家人“針尖對麥芒”、互不相讓。時間久了,村民們對繞道而行地生活也逐漸習以為常,社區和村組幹部認為只要村民們相安無事,也就置之不理、順其自然。這一堵,就堵了7年。
了解情況後,我們把這個問題寫入巡察報告,並交由鎮黨委解決。
“這是群眾鄰里之間的矛盾糾紛問題,也是我們相關黨員幹部的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工作不細不實問題。”在巡察問題反饋會上,我直言不諱地說。之後,我們對鎮上的掛鈎領導和包村幹部分別進行了約談提醒,鎮黨委迅速召集居委會總支書記、主任及居民小組組長進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
半個月後,我接到營上鎮黨委主要負責人的電話。他告訴我,通過抽調鎮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人員組成工作組,上門溝通勸解,終於做通了李某、耿某兩家人的思想工作。目前,被堵的路不僅暢通了,李某、耿某兩家人也已消除隔閡,恢復正常的生活和交往了。
回來的路上,我更加堅定的認為:作為巡察幹部,我們要始終牢記“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涉及群眾利益的事,只有“直接辦”還是“督促辦”之別,沒有“業務內”還是“業務外”之分。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