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9日電/日前,經中共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西雙版納州委原副書記、政法委原書記刀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刀勇理想信念喪失,為搞政治攀附,毫無底線地利用職權為他人提供幫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執紀破紀,執法破法。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長期接受他人高檔宴請,收受他人禮品。封官許願,謀取利益,隱瞞房產。從事營利性活動,經商辦企業,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其職權及職務影響力安排他人在未消費的情況下刷卡充值,以茶謀私,為親屬謀利,收受他人禮金並接受投資款。在線索處置、紀律審查中,洩露線索處置情況,徇私舞弊,從中謀利。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刀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刀勇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刀勇簡歷
刀勇,男,傣族,1967年3月出生,雲南景穀縣人,大學學歷,中共黨員。歷任思茅市公安局副局長,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一室副主任,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三室正處級副主任;2011年12月,任雲南省紀委紀檢監察二室主任(副廳級);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7年9月至今,任西雙版納州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