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雲浮市委原常委、雲安區委原書記、雲浮新區黨工委原書記梁海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梁海衛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紀律意識淡漠,違規購買非上市公司股份、經商辦企業,長期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私欲貪欲膨脹,將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梁海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梁海衛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梁海衛簡歷
梁海衛,男,漢族,1970年4月出生,廣東東莞人,大學學歷,1992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4年7月任東莞市常平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0年7月任東莞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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