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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
http://www.CRNTT.com   2019-10-30 09:49:16


  中評社北京10月30日電/近日,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中組部、中宣部、中央文明辦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移風易俗 建設文明鄉風的指導意見》。在29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中央農辦副主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韓俊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一局局長張志勇介紹了相關情況。

  鼓口袋更要富腦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須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韓俊介紹,力爭通過3到5年的努力,文明鄉風管理機制和工作制度基本健全,農村陳規陋習蔓延勢頭要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親敬老等社會風尚要更加濃厚,農民人情支出負擔明顯減輕,鄉村社會文明程度進一步提高,讓農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

  加強制度保障,推進移風易俗、建設文明鄉風。在相關法律法規修訂中要增加文明鄉風建設的相關內容,對不贍養、虐待父母等行為要加大懲處力度。

  “鄉村社會是熟人社會,還應充分考慮農村特點,採取村規民約來推進鄉風文明建設。”韓俊介紹,村規民約的內容一定要符合憲法和法律精神,農村群眾自治性組織制定和實施約束性措施,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規範。

  堅持依靠群眾,實現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提高。農民群眾是文明鄉風建設的主體,要增強農民群眾的主人翁意識,有效發揮村民自治的重要作用,讓群眾真正成為新風的制定者、執行者、評議者和受益者。

  創新工作方式,激發群眾主動性。張志勇介紹,進一步總結和推廣一些地方開展的“鄉村道德銀行”“文明積分”等獎勵模式;創新青年婚介服務方式,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作用;推廣農村互助型養老,積極引入相關公益組織,不斷完善服務方式和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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