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實上有特區政府的部門或公營機構,遇上違法示威,一直無原則地退讓。有銀行商鋪被暴徒攻擊破壞,特區政府兼顧不及,銀行商鋪釘上木板鋼板自保,反對派議員惡意投訴這些裝置未經申請設置,有些部門竟然發函要求銀行商鋪拆除自保用的木板鋼板。明明分內之事卻表現得事不關己,明明是非分明卻硬要顛倒黑白,這讓廣大香港市民心生疑問,這些個別沒有是非觀的公職人員,究竟是袒護暴徒的“幫凶”,還是心系大眾的“公僕”?
暴亂違法亂紀,嚴重影響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道理很清楚,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於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特區政府行政署強調,公務員與其他市民一樣,必須遵守法律。政府絕不容許也不會縱容公務員違反法律。試想,倘若身邊同事都在為恢復秩序辛勤工作、為止暴制亂奮鬥犧牲,自己卻蒙上面罩、投身暴力,何以相處?又如何自處?其實,不管是因為“同情”所以“默許”,還是由於“支持”所以“縱容”,公職人員捲入黑色恐怖的下場只有一個,那就是既輸掉了自己的職業和前途,也失去了香港的現在和未來,最後只能與暴徒玉石俱焚。
當然,參與暴力活動的公職人員只是極少數,有良知、守法紀、充滿正義感的公職人員依然是香港社會的中流砥柱。盡忠職守才是為民做事,公正無私才能服務社會,支持止暴制亂是當前最急迫的任務,這是每一名公職人員都該知曉的事情。
(來源:人民日報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