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9日電/11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開展中期借貸便利(MLF)操作4000億元,期限為1年,中標利率從3.30%降為3.25%。
經濟日報發表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文章認為,此舉符合市場預期,傳遞了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的政策意圖,但並非“降息”。下一步應重視銀行業流動性分層現象,繼續採取結構性措施加大對中小銀行的定向支持。
文章分析,8月17日,央行決定改革完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形成機制;自8月20日起,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公布LPR,作為銀行發放貸款的主要參考和定價基準。LPR報價方式為:在公開市場操作利率(主要是1年期MLF)上加點報價。因此,MLF操作利率的變動情況備受市場關注。在連續3次保持不變之後,此次MLF操作利率終於調降,既出乎意料,又在預期之中,5個基點的小幅調降也符合市場判斷。這一政策意圖十分清晰,即通過改革完善LPR報價機制,形成“MLF操作利率—LPR—貸款利率”傳導路徑,引導貸款實際利率下行,進而推動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MLF操作利率下降,與一般意義上的“降息”即下調存貸款基準利率有著本質的不同。第一,從利率本身看,MLF通過招標方式開展,操作利率相對市場化,基準利率為法定利率;第二,從下降方式看,MLF操作利率調整相對靈活,基準利率調整頻率較低;第三,從實施結果看,MLF操作利率調降並不必然導致LPR下降,更不必然導致貸款利率下降;第四,從政策信號看,MLF操作利率調降的信號意義相對較弱,對市場影響較小。所以,將MLF利率調降解讀成“降息”是不準確的。2018年12月份,央行創設定向中期借貸便利(TMLF),操作利率為3.15%,比MLF低15個基點,同樣也不能理解為“降息”。
央行開展MLF操作,操作利率有所下降,既向銀行注入了流動性,又降低了銀行資金成本,對銀行而言無疑是利好。但是,從筆者近期在中小銀行調研情況看,包商銀行被接管之後,銀行間流動性分層現象比較突出,中小銀行流動性緊張情況仍然存在;儘管央行擴大了MLF擔保品範圍,但中小銀行合格擔保品仍然較少,部分銀行申請MLF困難較大。
文章指出,目前,大部分中小銀行負債來源渠道較窄且成本高,影響了其服務中小企業的意願和能力。下一步,應繼續優化“三檔兩優”存款準備金率政策框架,通過定向降准、TMLF等結構性政策工具以及再貼現、再貸款等,為中小銀行流動性提供增量支持,降低中小銀行資金成本。同時,繼續擴大MLF擔保品範圍,或提高擔保品的折扣率,為中小銀行獲取流動性支持提供更大便利。公開市場業務可進一步適度向優質中小銀行放寬准入,便於它們獲取較低成本負債。
同時,從監管層面看,在防範金融風險的同時,應探索實行差異化監管,支持中小銀行開展產品和服務的良性創新。應繼續加強對中小銀行資本補充的支持,鼓勵符合要求的中小銀行公開上市,更好地利用資本市場補充資本,增強發展的穩健性,更好地抵禦流動性風險。同時,支持和鼓勵中小銀行之間加強和深化合作,如建立流動性互助機制,有效管理和分散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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